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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淫5天3百萬!「胸比臉大」女網紅下海戰富商 狂操3天只拿20萬翻臉提告

(示意圖/pixabay)

一名擁有驚人上圍的女網紅2019年間接受李姓雞頭提議,答應以5天300萬元的價碼下海賣身,不料接了3次性交易只拿到20萬元,氣得提告李男詐欺、猥褻、性侵等。檢方勘驗相關跡證,認定李男涉嫌媒介性交易,加上女網紅的內衣驗出其DNA,依強制猥褻等罪嫌起訴;性侵部分則因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蘋果新聞網》報導,26歲的李男在賣淫界小有名氣,多年前曾和一名混血女模聯手犯下仙人跳案件,被依恐嚇取財等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目前正在台中監獄服刑;檢警查出,受害女網紅身材火辣,號稱擁有一對「比臉大」的傲人雙峰,吸引2名富商想一親芳澤,遂透過李男諮詢對方是否有意性交易。

女網紅指控,自己收到李男友人發來的訊息後,雙方於2019年11月14日相約在高檔餐廳談生意,對方一口氣開出5天300萬的價碼,並宣稱他介紹的客人都是富商和有錢人,性交易地點也都在高檔飯店,絕對不吃虧,優渥報酬讓她相當心動,最後不敵金錢誘惑,決定下海賣淫,隨後前往廁所讓李男「驗貨」。

報導指出,雙方談妥細節後,被害人便按照指示,於同年月20日前往北市一間五星級飯店接客,後來又和一名富商連續激戰2天;沒想到,李男等人收到78萬元援交款項後,分別抽走33萬及15萬元佣金,僅分給女網紅20多萬元,和300萬元相差甚遠;女網紅不甘受騙,氣得提告詐欺,並指控李男趁機襲胸,甚至藉試車名義性侵。

針對女方說法,李男坦承仲介賣淫,但他當時僅要求女網紅拉起內衣驗身,並未用手觸摸,更沒有伸狼爪性侵。檢方為釐清真相,將女網紅提供的內衣送檢,發現上頭確實留有李男DNA,因此不採信其說詞,依強制猥褻、媒介性交易、詐欺、恐嚇等罪嫌起訴。

至於性侵部分,雖然女網紅指述李男小腿處有刺青,但檢方傳喚2名尋芳客到案,2人均證稱女方辦事時沒有異狀,表情看起來也很滿足,還不時用英文嬌嗔;此外,檢方勘驗被害人和李男的對話紀錄,並未發現任何和性侵有關的內容,加上男方刺青也不在隱密部位,認定罪證不足,將李男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