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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遭前夫痛毆硬上 完事淚泣「我像一隻被扒光的雞」

台南1名女子和前夫居住在同1屋簷下,但2020年某日她卻遭到前夫楊姓男子強暴。(圖/翻攝畫面)

台南市1名女子美美(化名)和楊姓前夫離婚後,因為共同養育子女,因此仍同住1個屋簷下,但楊男為了滿足性慾,時常要求美美和他發生性關係,為了生活,美美忍氣吞聲,但某天,楊男竟不顧他的意願,硬上她得逞,過程中美美不斷掙扎,卻還遭到楊男毆打,事後美美抱頭痛哭「我像一隻被扒光的雞,光溜溜地坐在那裡。」台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楊男3年6月有期徒刑。

檢警調查,美美與楊男於2007年離婚,2人為了養育子女,仍選擇同居在台南的住處,但並不同房,楊男為了滿足性慾,常要求美美和他發生性關係,若美美不從,楊男便會大吵大鬧,為了兒女,美美同意以1周1次的頻率發生關係。

但2020年某日下午,美美洗完澡走出浴室後,發現楊男只穿內褲坐在她床沿,美美以「這個星期做過了」為由拒絕,但楊男竟衝過來將她壓制,並動手毆打她,事發後美美向女兒求救,並在兒女的陪同下到醫院驗傷報警。

楊男在法庭供稱,確實有和美美發生性行為,但矢口否認有硬上,表示2人那天發生口角,並質疑美美對她設局,但美美在偵訊時,對過程指證歷歷表示,自己不斷用嘶喊、求饒「我不要」,但楊男還是依然故我,2人完事後,她覺得自己「像一隻被扒光的雞,光溜溜的坐在那裡。」

而台南方法院勘驗驗傷報告,美美左臉鈍挫傷、前頸部鈍挫傷、前胸上緣鈍挫傷、臀部1觸壓痛、小陰唇2處擦傷,不採信楊男說詞,依《強制性交罪》將楊男判處3年6月,但楊男不服,上訴到台南高院遭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