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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性侵11分鐘? 恐龍法官判決讓瑞士國人全怒了

(示意圖/pxhere)

去年2月,一名葡萄牙32歲男子賈歐(Joao)和他17歲同行友人在一棟公寓前性侵了一名住在瑞士巴塞爾市女子,沒想到近日判決出爐,女法官亨茨(Liselotte Henz)竟然同意讓賈歐減刑1年3個月,而且給出的理由竟是他「只性侵了11分鐘」,果不其然,判決一出爐,就引發瑞士國人震怒。

據《每日郵報》報導,該名瑞士女子去年2月從夜店回到家中,結果卻遭到賈歐與17歲友人性侵得逞,目前17歲少年仍在少年法庭尚未被判刑,不過賈歐的判決已經出爐,法院判他得接受51個月的有期徒刑,但是,他經過上訴後,法院竟然將刑期減至36個月。

報導中提到,這起案件是由女法官亨茨審理,之所以會減刑,竟然是賈歐的性侵行為「只持續了11分鐘」,認定這11分鐘的煎熬過程對受害者來說「相對較短」,而且沒有對身體造成永久性傷害;不僅如此,法官還聲稱這名女子在夜店時和另一名男子進了廁所,這是在對男性「發出信號」,還說女子在被性侵之前一直都在玩火。

這起判決引發瑞士人民群起激憤,上週末約有500名女性走上街頭,來到法院門口,象徵性地為受害者默哀11分鐘,並且舉起手上的標語,上面寫著:「11分鐘已經夠久了!」

受害者的律師表示,她對上訴法院的判決感到震驚,並稱這是令人失望和無法理解的,「不要就是不要,無論受害者的生活方式如何…我會先等待書面判決,然後再決定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