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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三中案」北院判決無罪 檢方傾向上訴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擔任國民黨主席期間,處理三中案違法,台北地院今天判決無罪。(圖/報系資料照)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擔任國民黨主席期間、賤賣國民黨產,台北地檢署認為馬是「三中案」(中視、中廣、中影)主謀,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罪、特別背信等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3年多,今天上午11時宣判,合議庭判決馬無罪,檢方傾向上訴,馬今天未出庭聆聽宣判。

今天的宣判及記者會上,北院安排手語翻譯宣判結果,堪稱創舉。檢方起訴指出,馬英九涉嫌2005年起處理國民黨產,在國民黨所屬「中投」、「光華」公司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協助下,將「華夏」公司所持有三中股份陸續賣出,涉嫌圖利特定對象,使「中投」、「光華」公司損失超過72億元。至於中影、中廣的不動產交易中,「中投」公司則以低價出售,以僅收取部分簽約金即轉讓經營權、股權的「非常規交易」,讓國民黨損失數10億元。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本於2014年,以「查無犯罪事證」簽結「三中案」。不料民進黨執政後,北檢在行政院黨產會告發下重啟調查,2018年7月將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起訴。

北檢調查期間,馬英九否認主導三中案,檢方以多項錄音新事證為由,讓張及汪坦承馬是三中案的決策者。北院審理期間,馬英九仍否認犯罪,強調自己回應社會期待處理黨產,雖因當時政、黨務繁忙無暇控管,仍堅持全程「合法」,最終也實現政治承諾,檢方卻在10多年後說他犯法,實在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