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時事

清晨運動身上竟飄酒味 副所長拒測挨罰18萬元

新北市板橋警分局後埔派出所潘姓副所長,今清晨騎機車到第二體育場運動,但因身上散發酒味而引發巡邏員警注意,他當下拒絕酒測,被開罰18萬元。

新北市板橋警分局後埔派出所潘姓副所長,今清晨騎機車到第二體育場運動,但因身上散發酒味而引發巡邏員警注意,他當下拒絕酒測,被開罰18萬元,攀員表示自己昨日休假獨自在家醒酒,遇警攔查才發現酒氣為退,板橋警分局則記大過處分,也調整其服務地區。

新北市板橋分局後埔派出所潘姓副所長(55歲),今天(21日)清晨5時許獨自騎車到板橋第二體育場運動,行經板橋區國光路49巷口時,遇海山分局新海派出所巡邏警員攔查,由於身上散發酒味被要求酒測,潘男當下拒絕,警方依法開罰18萬元,並扣留機車;板橋分局也祭出1大過處分,調整潘男服務地區,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據了解,從警超過20年的潘男是資深巡佐兼任副所長,由於執勤認真加上績效卓越,不少現任派出所所長都與潘男共事過,風評良好少有負評,許多同仁聽聞潘男拒測遭罰且記過都感到不可思議與惋惜。

據悉,潘男昨天(20日)與今天(21日)輪休,昨晚在家獨自飲酒,今天(21日)清晨5時許騎車外出運動,遇警攔查驚覺酒氣未退,原本想可能過一會兒就會退去,未料1小時後仍有酒味,潘男最後拒絕酒測,並簽下18萬元罰單,機車當場扣留,板橋分局督察組知悉也派人前往處理,潘男則一臉懊悔表示,「對不起分局長官及派出所同仁」。

板橋分局表示,經考績委員會開會決議,將給予潘男1大過處分,年終考績列丙等,報請新北市警局調整潘男服務地區,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以飭警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