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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警告「吃藥1次報警1次」 她抓狂砍斷男友腳筋

台北地檢署

北市余姓女子因服藥過量被強制就醫,返家要求同居男友找藥吃遭拒,不滿男友說「吃藥1次就報警1次」而大抓狂,持刀追砍男友,並在得知男友報警後情緒失控,持續追殺男友,不但砍斷男友左膝韌帶,並造成男友身上多處受傷,2人一度在住處僵持對峙,還好員警獲報趕往,男友幸免於難。台北地檢署25日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余女。

起訴指出,余女原本與葉姓男友同居於北市中山區分租套房,本月5日上午,余不滿男友聯絡警員將她送至北投三軍總醫院精神科強制就醫,當天下午即堅持出院,不斷對男友抱怨強制就醫非常丟臉。

之後,余要男友為她找藥物服用遭拒,男友並告知見她服用藥物一次就報警一次,2人發生爭吵,余至廚房內取出1把長型刀,朝男友腹部刺去,幸好男友以棉被擋掉,但余女繼續追砍,刀刺男友右肩,男友轉身反抗,余又刺向男友數刀,男友趁隙奪刀並衝出門外走廊呼救,並欲搭乘電梯下樓,余女追出門外而按住電梯按鈕,承諾不會再攻擊男友。

2人即返回住處,余女發現男友偷偷打電話給友人報警,情緒失控,再進去厨房取出另把刀子,衝向男友砍殺,男友以房門及客廳拉門阻擋余攻擊,2人一度僵持,余之後砸破拉門玻璃,男友只好以玻璃碎片抗拒。

幸好警員獲報趕往,並在門外持續按門鈴並準備破門,余女見狀不斷朝男友攻擊,2人拉扯間,男友奪下刀子後,快步逃至門外,幸免於難。員警破門而入發現余女坐在屋內血泊中,逮捕余女,但男友受有左膝開放性傷害併骨肌腱部分断裂、骨骨折、左上背部、左上臂、左手及左小腿開放性傷害。

檢警調查時,余女否認追殺男友,指稱是男友餵她毒品,還企圖用棉被悶死她,為了自保才持刀揮砍,但檢察官依據報案、送醫紀錄後,不採信余女辯詞,今依家暴殺人未遂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