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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哩路!財政部台新彰銀案糾纏16年 就差5毛錢

台新金彰銀持股大事紀

財政部與台新金的彰銀釋股案,就差最後一哩路!據透露,25日上午九點半,兩方代表與金管會官員在最高法院的調解過程,除了彰銀每股收購價格還有5.7毛錢的落差外,雙方幾乎達成多數共識,並待農曆春節後再次調解。

台新金與財政部因彰銀案糾纏16年,並有多個官司互告中,但雙方已於去年同意由最高法院進行調解,希望達成止爭息訟目的。

據知情人士透露,在25日上午的調解庭中,在一位資歷豐富的退休法官居間調解的積極促成之下,雙方達成「由財政部協助買回」台新金手中彰銀持股的共識,至於彰銀每股收購價格,財政部堅持以17.65元作價,但台新則堅持以每股18.22元賣回手中彰銀持股。台新金的估價基礎,是以過去5年彰銀均價作為依據。

目前台新仍持有彰銀21.62億股,占比達20.78%。台新於去年六月併購保德信人壽過程中,即同意金管會所附帶的條件,即在6年內出清手中彰銀持股。

據了解,在這位退休法官的勸說下,強調「現在是和解收場的最好時候」,也希望在「不讓台新金吃虧」的前提下,雙方開誠佈公的進行協商。原台新金要求所持彰股份由財政部買回,但最後退了一步同意改由「由財政部協助買回」。

而25日最後的爭議點,在彰銀的每股5.7毛錢的價差,調解人極力協調希望「雙方再各退一步」,可以取一個彼此都可以接受的17.65與18.22的中間價位。

兩造25日所談結論仍須由各自內部程序追認同意,並約定三月間再行調解確認最後結果。且因有金管會官員在場確認彼此意願,也希望可扮演居間協助和解角色。

由於此一案件雙方纏訟多年,執政高層也希望可以儘速和解落幕,因此透過多方管道促成雙方調解。但因財政部與台新金各有壓力,須面對國會監督與對股東權益負責,因此糾結至今。

台新金於2005年7月間,以365億元溢價114億的價格,取得彰銀23.41億股,約合22.5%股權,成為彰銀單一最大股東。台新金當時係為解彰銀危機而入股,但此協議經政黨輪替後而有生變,國民黨執政時期財長張盛和強勢表態捍衛公股權益。然,民進黨再次執政後,仍依國民黨執政時期路線不願在公股權益上讓步,終而對簿公堂。

16年期間,台新獲彰銀配發現金股利109.69億,股票股利9.4億股,以當時16.65元計價,折合156.51億元。一旦雙方達成和解,台新出清所有持股,約可再取得382~39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