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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小黃司機雨天開車狂打手遊 黃云歆驚恐20分鐘舉發竟不成立

黃云歆遇到沿路玩手遊的小黃司機。(圖/黃云歆提供)

拍攝過多部戲劇,現與浩角翔起等人固定主持《鬧著玩》的黃云歆14日遇上恐怖運將司機,雨天邊開車邊玩手遊!她表示20分鐘的車程相當驚恐,但一個人在車上實在不敢當面制止司機,她事後上警政署檢舉,卻因司機的手機放在手機架上,未違反法規「手持手機」,舉報不成立,讓她喊:「制度殺人!」而黃云歆事後詢問律師黃帝穎,律師表示,依現行法規駕駛人只要「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警方就可以開發三千元罰鍰。

黃云歆說,14日她搭車要到醫院打疫苗,20分鐘的車程司機卻不斷地玩手機,在她拍下的影片中司機雖手握方向盤,但沿路卻用靈活的中指滑動手機玩手遊,她害怕司機生氣當下不敢出聲,但認為不對的行為需要舉發,下車後用原先叫車的軟體178向公司反應,卻完全沒有收到回覆,訊息石沉大海。

影片中明顯看得出車子行進中而且下著雨,司機卻頻用中指玩手遊非常危險。(圖/黃云歆提供)

她接著將影片、照片以及事發過程投訴到警政署的檢舉系統,黃云歆說:「系統上需要寫事發地址,但我是搭整隊車程,怎麼會有地址?只好給其中一個路段的,果不其然收到回信『不舉發』。」滿腹正義感的她認為不合理,「所以只要用手機架就可以追劇玩手遊?我覺得不能這樣,這是制度殺人。」

因此她與公司合夥人於今日下午到中和積穗派出所詢問「是否無法檢舉司機?」黃云歆說,當受理的女警開口:「對方有手持手機,還是放手機架?」她心裡馬上就想:「死胡同了。」果然,女警開始跳針表示,「法條就是這樣,我們是照著法條做事」,黃云歆反問:「我只是想知道這位司機就算鑽法律漏洞,我們也沒辦法採取行動嗎?」卻遭到該女警喝斥:「你講話不要這麼尖銳!」讓她直呼傻眼。

黃云歆與浩角翔起等人共同主持《鬧著玩》。(圖/黃云歆提供)

黃云歆向對方解釋:「我沒要攻擊你的意思,我知道你們是照法律做事,我只是想知道,我是不是無法對他採取任何行動?」她認為警方在迴避「能不能採取行動、檢舉他」這個簡單的問題,最後只得到「這個行為不違法」的跳針回答,讓她無奈的說:「我可以理解這個法條,但用手機架就什麼都能做很荒謬,那個司機是幸運沒出車禍,如果遇超車或有車靠過來,我不相信他有反應時間。」發生此事後,她除了呼籲大家要小心保護自己外,也希望法條能有所修改。

黃云歆事後詢問律師黃帝穎,律師表示,現行道交條例第 31-1 條「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因此駕駛人只要「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警方就可以開發三千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