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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零排放進逼2/碳費最快明年起徵 費率入氣候變遷法引朝野激辯

蔡總統去年出席「永續。地球解方—2021設計行動高峰會」時表示,台灣正積極部署2050淨零排放目標,不過至今有關淨零路徑、碳權等政策方向仍未明。(圖/報系資料庫)

立法院本會期將《氣候變遷因應法》列入優先排審法案,並可望完成三讀。根據環保署版的《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廠商製造產品出口前都將被徵收「碳費」,排碳大廠最快2023年就實施,不過細數目前朝野立委提出的版本中,針對碳費費率是否納入母法意見仍分歧,將是未來朝野爭論焦點。

各國為避免國際碳關稅貿易制裁,紛紛宣佈2050達成淨零排放目標,總統蔡英文去年4月22日也宣布加入全球超過120個國家淨零排放的行列。環保署將原本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草案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將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目標明確入法,並增訂碳費徵收機制。不過對於碳費費率,環保署擬留待子法訂定,並未在修法條文中明訂。

以全球最早實施碳定價的歐盟來看,碳交易市場的碳價每噸約新台幣2000元。環保署目前已對我國高碳排的287家企業進行碳盤查,可完整掌握約2.27億噸碳排放,約佔台灣整體碳排放的八成,是首波鎖定的碳費徵收對象,未來再擴及其他產業。

歐盟開徵碳關稅在即,全球競爭力前20大國家都積極佈局再生能源,如太陽能與風電等,台灣一旦落後,不但吸引不了投資量能,產業更可能因而喪失國際競爭力。(圖/報系資料庫)

針對碳費費率,財團法人綠色和平基金會認為,對照法國、瑞士等國家,碳價費率都清楚寫在母法中,政府若想透過碳定價有效促進企業減碳,就應修訂碳費起始費率每噸300元,並逐年調升至歐盟水準,才能有效減碳;中研院經濟所兼任研究員蕭代基也呼應,認同徵收費率可以先由每噸碳排300元起徵,每年調漲10%,十年後才可與國際碳價水準接軌。

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則認為,母法中應明定碳費徵收原則,且定價必須接軌國際,避免業者出口產品至其他國家,又會被課徵碳關稅;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則主張,國際上碳費多是針對燃料徵收,台灣的碳費應比照新加坡擴及所有產業,以電費附加費率徵收,包括住商、交通及企業費率應該一致,才能達到全民減碳的目的。

綜觀立法院九個修法版本中,包括民進黨洪申翰、吳玉琴及蘇治芬,國民黨則有吳怡玎、謝衣鳳和洪孟楷,加上時代力量陳椒華、民眾黨團等提案,對於碳費機制是否要明確在溫管法母法中訂定,朝野立委版本各有不同。

民眾黨團與吳玉琴修法版本皆有明確訂定費率,前者主張碳費起徵費率應為每公噸300元,並以每兩年為期,滾動式檢討調升;後者則針對進口化石燃料與原料業者,及排放溫室氣體來源徵收碳費,每公噸徵收10元至30元;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指出,碳定價主要有碳費、碳稅及碳交易三種方式,但是碳價要訂多少,面臨「捏驚死放驚飛」窘境,太低沒辦法減碳、太高又怕產業承受不了,政府必須要用科學基礎來說服民眾,不能用喊價的;洪申翰則認為,就像油價和電價有變動性,碳價不適合放在母法裡,應待《氣候變遷因應法》通過後,透過子法或辦法制定碳價。

所謂的「碳費」,是由環保署訂出向企業收取每公噸碳的費用。環保署初步研擬以二氧化碳年排放量超過2.5萬公噸的業者為收取對象,像是電力、鋼鐵、石化、化材、水泥等產業為主,類似隨油徵收空污費,至於徵收費率則尚未訂出。

綜觀國際上碳定價主要有二種類型,一種是「碳排放交易系統」,也就是對各業者碳排放量設定限制,允許排放量低的行業將額外的配額,出售給排放量大的業者;另一種則是實施「碳稅」,針對造成碳排放的商品或服務,依排放量課稅,類似垃圾袋隨袋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