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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統促黨員替八田與一戴口罩不罰 台南法官6千字判決書瘋傳

統促黨發言人張孟崇等人到烏山頭水庫替八田與一戴口罩,還拍攝影片上傳臉書。(圖/翻攝網路)

統一促進黨的大甲媽搶轎風波尚未停息,台南地方法院3月31日審結一起統促黨發言人張孟崇等人到烏山頭水庫,替八田與一銅像戴口罩案,承審法官徐安傑撰寫6千字判決書,詳論台灣近來民主政治和言論生態,最後認為本案在憲法保護言論自由範圍內,判決張孟崇等人不罰。由於判決內容洋洋灑灑、旁徵博引,被不少法界人士認為憲法高度十足,符合司法院長許宗力口中常說的「憲法意識」,判決出爐沒多久,引發法界熱議和瘋傳。

有法界人士指出,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擔任雲林地院法官任內,曾在2002年改變傳統判決書寫法,以抒情文方式判決,輕判經濟弱勢的竊盜被告而聲名大噪、引起法界轟動。徐安傑這篇判決書可與「司改前輩」林輝煌交相煇印,不同的是,林輝煌當初抒情文講的是社會問題,徐安傑則臧否言論自由在台灣的實踐,以及憲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雖然兩案事隔20年,同樣引發法界關注。

台南地院柳營簡易庭法官徐安傑認為替八田與一銅像戴口罩行為,屬於言論自由範圍,判決不罰。(圖/翻攝網路)。

判決指出,張孟崇、林德旺、鄭建炘等人今年2月1日(春節大年初一)下午3點到台南烏山頭水庫,替被稱為「烏山頭水庫之父」和「嘉南大圳之父」的日本人八田與一戴上五星紅旗口罩,還拍影片上傳網路,他們主張:新冠肺炎不要給日本、美國病毒傳染給臺灣、日本人滾回去及臺灣是中國大陸的一部分等語,遭台南市警局麻豆分局認為是滋擾公共場所行為,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為由移送台南地院柳營簡易庭裁罰。

承審本案法官徐安傑認為,「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的言論主張,是高度政治性議題,如政治傾向相關度越高,應越有助於政治及社會活動的監督,在公共事務的討論過程中,提供不同面向思想或意見,使大眾獲取多元資訊,確有存在必要,所以還沒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造成重大明顯而立即危險前,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

徐安傑指出,案發時張孟崇等人行為並未發生衝突,相關言詞確實在宣洩情緒,但言論內容是他們傳達個人意思時所選用的文字,這是言論自由的核心,應留待言論市場自行評價,在踰越法律界限前,均應獲得完全尊重。然而臺灣人民多數輿論認同,一旦涉及中國二字,不論背後傳遞意涵為何,網上謾罵雨後春筍,讚揚人數動輒萬計,在表意人滿足特定言論受矚目之餘,挑撥情緒與激化族群衝突對立程度,只有過之而無不及。

他舉例,世界衛生組織已將新冠病毒定名為「COVID-19」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政府官員仍然持續使用「武漢肺炎」乙詞長達半年以上。早前太陽花運動時期,陳抗者曾舉牌關於「支那賤畜,外來種滾」的「象徵性言論」。更早還有「太平洋又沒加蓋,覺得中國好就游過去」、「我們把中國人推下臺灣海峽之後他還可以爬上來當臺灣人啊!」、「『屎』作俑者是『中共病毒』的『中共』」、「黨國餘孽從兩蔣時代就存在至今、司法是黨國思想的最後防線」等語。

徐安傑也對文化部低估台灣人的民主素養、限制多元言論感到不可思議。他表示,文化部今年起為防止文化統戰,竟擬對對岸黨政軍出版品實施事前審查,當時文化部長曾表示:這東西本來就沒有違憲,憲法是保障臺灣人民,臺灣人任何人的創作及出版都沒有受到限制等語。徐安傑質疑,言論自由應包括接收多元言論的權利,文化部彷彿低估臺灣人解嚴逾30年,歷經3次政黨輪替累積之民主素養,竟可能因一本童書或抖音短片而有動搖!

徐安傑強調,若民主社會只能容許一種聲音存在,欠缺理性思辯的空間,終將與民主參與的真諦背道而馳,這不是司法機關存在以制衡國家公權力所樂見,就會出現像是「哥倫布發現新中國」這種政治正確但讓人啼笑皆非的編輯疏失。他也對臺灣多數民意相較對執政者,監督在野之力度,顯悖於多數民主國家的運作方式或現象而「嘖嘖稱奇」。

徐安傑最後在判決指出,張孟崇等人言論與日前廣傳「我們都是烏克蘭人」等語,在法院看來,都是個人言論自由及人格尊嚴之展現,有其監督政治活動、促進人民反思功能,既未涉及極端仇恨、鼓吹犯罪,且未造成明顯而立即危險的不利影響,不論法院是否認同該言論內容所傳遞觀點,仍期予以最大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