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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GO案宣判 蘇震清深表遺憾 陳超明批政治迫害

立委陳超明痛批,SOGO案是政治迫害,將提上訴。(圖/翻攝陳超明臉書)

台北地方法院今(6)日宣判SOGO案,立委蘇震清依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10年、廖國棟判8年6月、陳超明判7年8月、前立委徐永明期約賄賄罪判7年4月,可上訴;對此,蘇震清表示,對今日判決深表遺憾,將提上訴,而陳超明則痛批是政治迫害,民進黨內鬥波及在野黨。

蘇震清表示,對於今日法官的判決深表遺憾,判決將他與李恆隆之間的金錢借貸關係,曲解為賄款,此一認定明顯與事實證據不符。

蘇震清說,本案判決就對他有利的證據均未調查,諸如偵訊錄音檔不完整卻未追查還原真相、檢方提供的不完整錄音檔法庭並未勘驗或勘驗程序違法,以及檢調對他多年監聽均屬違法,其監聽的合法性及依據在哪裡?他痛批,尤有甚者,本案法官甚至不願意調取相關資料,以釐清事實真相,明顯有失公允。

蘇震清表示,他近年來屢屢在政治的途轉折處身陷司法訴訟,雖然如誠美材案、印尼案等均先後無罪確定,表面上已還他清白,但期間所遭受的種種苦難卻無以挽回彌補,鑑於本案判決有諸多違法之處,為捍衛清白,當將提出上訴,並期司法機關能匡正上開缺失。

「合法申報的政治獻金竟被認定是貪汙所得!」陳超明則表示,本案所有的政治獻金過程均依法申報、依法公開,庭訊中檢察官承認本案並無貪污對價的直接證據,一審法院竟可以判我有罪,實在讓人錯愕。

陳超明說,本案明確證據證明他一開始即拒絕召開公聽會,更從未出席或指派他人出席東吳大學的公聽會,本案中僅僅打了一通不到3分鐘的電話,基於人情請經濟部派員參加東吳大學召開的公聽會而已。他說,一個「未召開、未出席、未發言」的立法委員,竟被冤枉有罪,實難令人折服,絕對依法上訴、捍衛清白。

陳超明指出,法律的法理與證據上,他無罪、絕對沒有問題,但法律以外,非他所能掌控。「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他說,政治影響司法,明顯是政治迫害,等到民進黨內鬥,為了打擊政敵才拿出來辦,也把無辜的在野黨拖下水,檢調已經成為政黨打手。

陳超明控訴,自己堂堂一個國會議員,都受到如此不平等的遭遇,更何況一般百姓,著實令人對台灣司法失望,審判者與執法者,大家摸摸良心,良心何在?有冤屈!有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