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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婦結婚34年驚覺尪外遇「小三生爽3孩」 求償百萬被控:8年前就知道

桃園一名人夫在結婚30多年間外遇,小三還生下3名子女。(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桃園一名人妻結婚30多年,赫然發現丈夫外遇,還和小三生下3名子女,怒向2人求償100萬撫慰金,不過丈夫反控,正宮早就知道,卻裝做不知道。法院審判出爐,判2人須連帶賠償25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提到,人妻在1983年結婚,2017年離婚,婚姻期間育有2個子女,沒想到丈夫從2008年開始出軌,多次和小三發生關係,還生下3名子女,嚴重破壞婚姻幸福,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因此向2人求償100萬精神慰撫金。

人妻崩潰向2人求償100萬。(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對此,丈夫辯稱,妻子大約8年前就知道他和小三的事,他有帶小三的孩子見面,「我跟他們說這是你們的弟弟、妹妹」,後來兩邊的小孩還一起去掃墓,當時孩子已經大學快畢業,「他回去一定會說」,但妻子都沒來詢問,裝做什麼都不知道。

小三解釋,認識人夫時,對方說已離婚、配偶欄是空白的,她才會答應在一起,直到生女兒要報戶口,才知道人夫有婚姻存在,當時還說會離婚,但是她生了第3胎,男方才去談離婚,至於雙方談判內容,她則不清楚。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人夫和小三在婚姻關係存續間確有發生關係,嚴重破壞婚姻關係中夫妻互負之忠實義務,自有侵害原告配偶權之情形,因此正宮主張2人應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一節,即屬有據,最後判人夫和小三連帶賠償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