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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19刀「斷頸」越南按摩女劫財 更一審判無期徒刑

台北1名外送員狠砍越南按摩女19刀致死,搶走其金項鍊等財物,高院更一審仍依《強盜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1名38歲外送員潘男前年間到林森北路買春做「半套色情按摩」,完事後竟連砍對方19刀,導致黎姓越南按摩女頸部幾乎被砍斷、當場慘死,潘男搜刮其錢包、金手鍊和手機等財物逃逸。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潘男無期徒刑,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日仍以《強盜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檢警調查,潘男有毒品前科,育有2女,前年間犯案前,他預先到附近的文具店買水果刀,更在買春殺人後盜走黎女手機、金項鍊等貴重財物,兇刀則棄置於路旁公共垃圾桶,潘男落網時一度否認犯案,後來證據確鑿,才坦承殺人。

回顧案情,前年5月12日早上9時許,黎女男友至她租屋處時,驚見她慘死於浴室內,嚇得報警。檢警相驗發現黎女身中19刀,其中17刀集中在前、後頸部,還有1刀傷痕長達20公分,割破頸動脈,頸部幾乎被砍斷,血液噴濺到浴室天花板,浴室地面已被清洗過。

經調閱監視器畫面,檢警發現前1天潘男曾進入黎女房內待了1個多小時,之後直到隔天早晨除了黎女男友進房,都未有人再進出。警方循線逮捕潘男,潘男一開始否認行凶,只承認半套性交易,最後才鬆口坦承割喉殺人,北檢依《強盜殺人罪》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潘男為了謀財而殺害素昧平生的按摩女子,惡性重大,一審判潘男無期徒刑,他不服提上訴求輕判,還辯稱是對方打他2巴掌羞辱,他一氣之下「失手」犯案,二審仍維持原判,但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採信一、二審見解,認定潘男預謀殺人,且手段殘忍,今日仍以《強盜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