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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推「囤房稅2.0」 賦稅署:不認為民眾會遷戶籍躲稅

(圖/報系資料照)

財政部近期積極修法進階版「囤房稅2.0」,預計9月底送至立法院,未來自住房屋優惠稅率以3戶為限,並以「戶籍」認定,有民眾因此質疑可以透過遷戶籍來少繳稅。對此,賦稅署則回應,財政部不認為民眾會為了逃避高稅率而遷戶籍。

若按照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所謂的「囤房稅」就是自用與非自用2種住家用房屋,自用房屋稅率1.2%,其中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有3戶限制。而非自用房屋稅率為1.5%至3.6%,由各縣市制定差別稅率。

行政院會7月通過財政部「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將自用住宅稅率維持在1.2%,一定金額以下的單一自住稅率將調整至1%;非自用住宅的稅率則從1.5%至3.6%調升至2%至4.8%之間,而本人與配偶、未成年子女,自住房屋稅一樣以3戶為限。另授權由各縣市政府自訂囤房稅率,預計明年實施、後年課稅。

由於台北市的稅率與房價比其他縣市高,有人也因此質疑,若以戶籍認定,假設民眾有5戶房屋,3戶在台北市,其他2戶在其他縣市,是否把自住3戶全部選台北市,以少繳稅呢?

對此,財政部官員則認為,不同的縣市有不同的福利,不認為所有民眾都會為了稅率而遷戶籍,也不會因此全遷到台北市。

此外,雖然央行有訂出台北市與新北市的豪宅標準,但賦稅署仍會另訂一套基礎給地方參考,因為財政部的房屋稅與央行打豪宅的目的不同,主要目標是不希望房價相近的縣市訂出差異過大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