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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40年饅頭老店竟使用甜味劑被抓 店家哀號:糖太貴了

台中市食安處啟動中式炊蒸食品製造業及販賣業稽查專案,共計稽核12家業者、查核標示32件,並抽驗炊蒸食品24件。(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建國路某年知名饅頭老店驚傳食安疑慮,食藥處在其黑糖饅頭中發現甜味劑,業者則表示近期糖價大漲,才會在友人的建議下以甜味劑取代,並不知道不能使用,食藥處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3萬元,並當場下架停止販賣。

食安處表示,這次專案運用市府首創的台中食安資料庫,輔助查詢及分析相關資料,篩選出無稽查紀錄及常有違規的高風險業者進行稽查與抽驗,共計稽核12家業者、查核標示32件,並抽驗炊蒸食品24件。

而在此次稽查中,食藥處發現一件黑糖饅頭檢測出不得檢出的「甜味劑」(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當場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3萬元,下架銷毀問題產品。

業者則大聲喊冤,表示近年糖價飆漲近一倍,店裏賣的饅頭1顆12元始終沒有漲價,有製作蜜餞的朋友建議要以甜味劑替代,因而試做100顆,賣出70顆就被食安處抽查到,這才知道甜味劑不能摻在主食類食品中,也立即下架回收。

食安處指出,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是人工合成的甜味劑,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不得使用於 中式炊蒸類產品,若長期食用,易增加腎功能負擔,建議民眾不宜過量食用。

食安處同時呼籲,業者使用食品添加物應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選擇具有產品登錄碼的食品添加物,並遵守使用範圍及注意使用限量。

食安處提醒,選購炊蒸製品可注意四點,包括選擇衛生可靠和信譽良好廠商製售的食品、避免挑選外觀過於鮮豔或有特殊強烈芳香味道的產品、注意產品標示及保存資訊以及購買後儘速食用,避免放置於室溫過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