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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餐廳抓到毒販 東吳大學:交易對象非師生

(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一名呂姓男子因在東吳大學學生餐廳內販售二級毒品大麻,遭士林地方法院依販賣二級毒品罪判處10年徒刑,另因持有二級毒品判處4個月得易科罰金,法院並裁定沒收其全部犯罪所得。校方回應,該案為某櫃位承包商個人行為與學校無涉,且交易對象亦非本校師生,依合約規定,事發後已由餐廳委外廠商和呂男解約停業。

檢警調查,呂男為牟取不法利益,向林姓男子購入大麻後,透過通訊軟體轉售給他人,1年內進行高達24次的毒品交易,其中8次交易地點選在東吳大學學生餐廳內進行,不法獲利超過32萬元。

警方於2024年2月4日持搜索票前往呂男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查獲大麻花、大麻種子、毒品殘渣袋、電子磅秤、分裝夾鏈袋及手機等證物。

東吳大學回應,針對呂男在東吳大學餐廳進行毒品交易,經查該案為某櫃位承包商個人行為與學校無涉,且交易對象亦非本校師生。

東吳大學強調,校方在知悉相關訊息後,第一時間即依照合約,由餐廳委外廠商麗陽公司與呂姓承商立即解約停業。未來校方將敦促統包廠商加強校內餐廳承商的資格審核,以維護學生安全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