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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公督盟指稱「擋案王」  林思銘:請先了解立院運作方式

立委林思銘說,公督盟號稱監督國會,是否也應該也了解立法院各個委員會的運作方式?(圖/林思銘辦公室提供)

公督盟昨(21)日指稱國民黨立法委員林思銘「封殺124案」,是「立法院國安擋案王」,林思銘駁斥指出,此種說法不僅謠言惑眾,更是刻意操弄數字遊戲、操弄資訊落差、以偏概全的政治抹黑,完全站不住腳,公督盟這樣的行為根本就是綠色打手,應該更名為「只督藍白盟」。

林思銘說,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本質上是合議討論制,任何的決議皆於會議中就各提案經討論共識或在意見分歧時進行表決產生,委員會成員為各黨團所派定之委員共19人,每位委員於每次會議中投下自己的一票。他雖身為本屆上會期的國民黨黨團書記長,但在程序委員會中,一樣僅有一票的權利,請問,如何能僅靠林思銘一人,就可以「封殺」提案?更哪有可能單獨一人的投票次數,可以高過其他委員?難道其他委員都沒投票?這樣的計算方式,是故意因人設算,還是根本不知道程序委員會的運作方式,就在隨便擾亂視聽?

林思銘指出,根據立法院議事記錄,本屆立法院第二會期自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止,共召開17次程序委員會,請問如何在17次會議中「封殺124案」?實屬荒謬至極。他痛批,公督盟這樣刻意操作,是否故意忽略了整體黨團運作與集體決策的事實,假監督國會名義,實打擊在野黨行鬥爭之實?

林思銘說,公督盟所謂的「擋案」定義為何?是投下反對票?主張暫緩列案?還是依法提出議程刪除?將同一提案多次暫緩列案重複計算?若僅因林思銘身為黨團幹部,便將所有決議責任一股腦推給個人,這難道不是典型的邏輯跳躍與造謠抹黑的政治操作?

「自詡為公民監督機構的公督盟,揭示國會問題理當有積極意義,但是否也應秉持客觀及中立?」林思銘質疑,公督盟號稱監督國會,是否也應該也了解立法院各個委員會的運作方式?若認為程序委員會「不該擋法案」,是否也代表主張應跳過議案篩選程序、直接排案?但此舉不正是違背程序委員會設立宗旨,亦是變相進行實質審查的極端反例?

林思銘認為,民主社會中,程序是制度防線,也是民意多元表達的空間。將制度化程序污名為「封殺」,將合理決策歸咎於單一委員的獨權,不僅誤導民眾認知,更破壞立法權運作基礎。公督盟應收起政治鬥爭的雙重標準,還國會公正、公平與理性討論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