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查戶籍即發通知成「恐嚇信」 張啓楷轟移民署失職籲修法補救
記者:王小萌 | 2025-04-23 16:38
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啓楷23日指出,政府在未查明是否具備中國戶籍的前提下,就將通知一體寄發,部分家庭誤前往大陸補件,無辜承擔行政失職後果。(圖/張啓楷辦公室提供)
移民署近期啟動全面清查作業,向1萬多名陸配與陸配二代寄出通知書,強調若未在三個月內補繳「大陸除籍證明」將被註銷台灣戶籍。民眾黨立院黨團副總召張啓楷今(23)日質詢指出,此舉形同發出「恐嚇信」,對數萬家庭造成極大恐慌,更已傳出因通知錯誤導致部分家庭誤以為必須前往大陸補件、購票返陸,形成人民無辜承擔行政失職後果。
張啓楷表示,這起事件最離譜之處在於,政府在未查明是否具備中國戶籍的前提下,就將通知一體寄發,導致連在大陸出生自幼隨父母返台、從未擁有中國身分證的二代也一併收件。
張啓楷認為,陸委會已承認移民署部分通知錯寄,應先清查個案是否設有中國戶籍,再依法辦理,不能憑空要求當事人證明自己「沒有戶籍」,這樣的作法違反行政程序正義,嚴重擾民,有人可能去了中國卻找不到戶籍,政府應該負起國賠責任。
對於移民署未查明即寄發通知,造成部分民眾的困擾,內政部長劉世芳也在會中向國人公開表示歉意。張啓楷強調,除了道歉,若因此導致民眾損失,當事人應該也可主張聲請國賠;內政部並應就明確無大陸戶籍而寄發通知者,再發通知免辦,免除民眾困擾。
張啓楷指出,民眾黨團已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主張凡在民國93年3月1日前已來台定居者,一律可具結補件,免於奔波返陸;93年3月1日以後來台定居者,具結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張啓楷呼籲,行政機關除尊重法律一致性之外,也應回應社會現實,不應用21年前的制度框架來懲罰今日已融入台灣社會數十年的家庭。他也進一步提出五大訴求:第一,93年3月1日前已來台定居者,一律可具結補件;第二,撤銷錯寄通知,並於一週內清查與公告錯誤寄發數量;第三,先由移民署及陸委會清查是否設有大陸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再請當事人申請放棄證明。第四,延長補件期限至少至兩年;第五,一個月內於北中南辦理公開說明會。
「一紙公文,就讓成千上萬家庭陷入焦慮與不安,這樣的政府不該只是說『依法行政』,更要有人性、有擔當」,張啓楷強調,行政單位若真心道歉,就必須落實具體作為,而非停留在口頭致歉。他呼籲內政部與陸委會立即啟動補救機制,修法調整制度設計,避免類似錯誤再度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