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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陸當庭認罪喊「無知犯下錯誤」 閃兵案11分鐘速開完庭

藝人王大陸涉找「閃兵集團」逃兵,今(18)日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審理,王大陸當庭鞠躬道歉認罪,表示是「因無知犯下的錯誤」。(圖/中時記者柯毓庭攝)

藝人王大陸涉找「閃兵集團」逃兵,今(18)日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審理,王大陸當庭鞠躬道歉認罪,表示是「因無知犯下的錯誤」,並稱他在國父紀念館附近與住所交付集團首腦陳志明300萬、再匯款60萬作為逃兵酬勞,辯護人則表示希望考量認罪、也已當兵9月,給予易科罰金,花11分鐘簡單開完準備庭。

檢方指控,王大陸為了躲避服兵役,以360萬作為逃兵的代價,將健保卡、身分證拿給陳志明代辦逃兵,由陳的手下李名宸冒名頂替就醫,偽造高血壓病歷,但因王大陸長年在境外、時間不易配合,加上陳志明因案入監告吹。王大陸另事後向戶籍地信義區戶政事務所與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台北業務組謊稱身分證與健保卡遺失辦理補發,被起訴偽造文書。

準備程序庭上,王大陸起立鞠躬向法官道歉認罪,稱「因無知犯下的錯誤」,表示他原先以30萬為代價,和陳志明在國父紀念館附近交錢,後來又在住所和陳志明以100萬再面交,又再以155萬、66萬談妥再給200萬,並在住所面交,最後又匯款60萬,共支付360萬元,付錢時都只有他和陳志明在場。

王大陸的辯護律師曾益盛表示,雖然找人代看診的犯罪動機不可行,但指出王大陸已當兵9月,申請健保卡和身分證是因為3月要去當兵需要證件,但聯繫不上陳志明,要入伍才會再辦,請求法院考量他偵查時就坦白犯罪、態度良好,請求給予易科罰金。

審判長最後確認沒有爭點,所有證據都承認有其證據能力,並向王大陸表示因為陳志明稱只有收260萬代辦逃兵,需要再以證人身分傳喚王大陸到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