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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連假出遊注意!開車上國道「駕駛做1事」秒收罰單 最少罰3000元

國道公路警察局提醒民眾,開車時不可使用手機,否則恐挨罰至少3000元。(圖/翻攝自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

許多民眾趁過年連假出遊,高速公路也出現塞車潮,有不少駕駛會忍不住使用手機,但國道公路警察局提醒,駕駛車輛時切勿使用手機,否則影響行車安全恐遭開罰;駕駛若在行駛途中操作手機,依法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罰鍰。

國道公路警察局日前透過官方臉書宣導,以幽默口吻形容執法設備為「國家級攝影師」,強調全天候取締違規行為,不論駕駛人何時使用手機,都可能被清楚拍下;貼文中也提醒民眾,無論滑社群、回訊息或進行其他操作,只要妨礙駕駛安全,都屬違規行為,且相關影像設備具備高解析度,能完整記錄違規過程,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

警方進一步表示,駕駛人只要在行車過程中出現分心行為,例如手持手機、低頭操作或注意力未集中於路況,都可能提高事故風險。交通事故往往源自瞬間疏忽,一個短暫分心就可能造成難以挽回的後果,因此專心駕駛是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的基本原則。

為提升宣導效果,警方透過帶有趣味與諧音的文字提醒民眾「一年365天都可能被拍到」,並以「每張作品價值3000元以上」形容罰單金額,藉此加深印象,提醒違規代價不低。另外,國道公路警察局強調,所有妨礙駕駛安全的行為皆在取締範圍內,執法並不會因時間或地點而有所鬆懈。

國道警方呼籲,開車時應將手機收好,若有通話或訊息需求,應先停靠安全地點再處理,共同維護道路安全。警方也提醒,民眾養成專注駕駛習慣,不僅能避免荷包失血,更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確保行車環境更安全。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可處3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