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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版軍購匡列1.25兆引在野疑慮 王定宇:採購武器視急迫與需求性評估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軍購特別條例所涉是國防建構的急迫性與必要性,呼籲朝野超越黨派,優先守護全民安全。(圖/CTWANT攝影組)

立法院今(23)日召開聯席會議,針對行政院版及國民黨、民眾黨團所提軍購特別條例草案併案審查。由於三版本軍事採購預算上限差距甚大,藍白版本與行政院所提1.25兆元規模相差近8000億元,引發在野黨疑慮。對此,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行政院版本的預算編列是基於國防建構的急迫性與需求性,呼籲朝野就攸關全民安全的議題,超越黨派尋求最大共識。

行政院規劃8年編列1.25兆元提升整體國防實力,其中涉及武器項目包括,精準火砲、遠程精準打擊飛彈、無人載具、防空、反裝甲飛彈等項目。(圖/CTWANT攝影組)

王定宇指出,院版規劃為期8年編列1.25兆元預算,實際經過兵力整建評估,並透過台美之間的磋商溝通後,才形成具體項目、需求與相對應的規模。用途方面,則聚焦在精準彈藥及載台、不對稱戰力建構、台灣之盾防空能力提升,以及國防產業建設等面向。

目前朝野審議中的「國防特別條例」,主要是作為後續編列「預算」的法源依據;未來仍須由行政機關提出具體預算案,再送立法院依程序審查。(示意圖/CTWANT攝影組)

長年關注國防議題的王定宇進一步說明,特別條例討論的重點,本來就是預算上限、年限及用途範圍;至於各單位實際採購的細項與個別預算,仍須待後續「特別預算案」編列後,才能進入審查程序。

對於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的差異,熟悉議事運作的資深國會助理分析指出,特別條例本身並不會直接動支經費,而是提供後續編列特別預算的法源依據。也就是說,條例通過後,行政機關仍須提出具體預算案,送交立法院依程序審查,並非條例一過關就能直接動用資金。

該助理進一步以《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為例說明,相關條文僅規範計畫方向與執行架構,實際預算仍須另行編列並接受審查;依《預算法》規定,立法院在審議預算時,仍須就各項歲入歲出逐一檢視。換言之,未來國防部提出特別預算後,立委仍可針對個別項目進行質詢、調整,甚至在委員會與黨團協商中進行實質審查。

王定宇強調,行政院規劃以8年期程推動,正是基於急迫性與必要性考量,若改為逐年審查,實務上就與年度預算無異,難以回應國安需求。無論身處哪個政黨,守護的都是中華民國每一位人民的安全,「沒有黨派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