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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秀遭開鍘即喪失立委資格 民眾黨曝關鍵理由:曾提金錢對價求償
記者:黃摯恩 | 2026-04-13 17:51
李貞秀2月3日甫上任立委,曾一度獲全黨力挺捍衛自身質詢權,如今卻因矢言風波引爆黨內反彈,不到70天黯然遭開除黨籍。(圖/黃耀徵攝)
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中評會)今(13)日作出一致決議,開除立委李貞秀黨籍。隨著黨籍遭除名,李貞秀的不分區立委資格也隨之喪失。中評會副主委陳宥丞指出,李貞秀在接受裁處評議期間,曾提出以辭去不分區立委席次為條件,要求特定金額補償作為對價,引發黨內強烈反彈。
李貞秀自就任立委以來爭議不斷,先是指控新竹市長高虹安曾收受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700萬元,隨後又被爆出疑為高虹安助理費案的檢舉人之一,引發黨內基層不滿情緒持續升溫。期間更有數百名黨員具名檢舉,最終將其送交中評會審議。
中評會裁決羅列李貞秀「四大罪狀」,其中最受關注的是,莫過於她在接受裁處期間,曾提出以金錢作為對價,換取辭去不分區立委職務的條件。根據陳宥丞說法,中評會4月7日召開會議時,李貞秀身為公職人員,承載支持者託付,卻提出以辭去不分區立委席次作為個人補償的交換條件,嚴重違反政治倫理。今日會議中再次確認,李貞秀曾提出以金錢作為辭去立委職務的對價交換,相關行為已逾越黨紀底線。
民眾黨強調,公職職位不應成為交易或對價的工具,此舉已嚴重侵害政治誠信,並有負支持者期待,也損及政黨清廉形象與社會信任。依據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中評會最終一致決議予以除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