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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彈劾案519登場 需76立委同意方可聲請大法官審理

立法院啟動總統彈劾程序,最終將於5月19日進行記名投票。(圖/侯世駿攝)

立法院啟動總統彈劾程序持續推進,關鍵決戰將於5月19日投票日登場。屆時立法院將採記名方式表決,是否達到至少76席同意門檻,成為整起彈劾案能否成立的關鍵。

立法院已在今年1月14日至15日舉行彈劾公聽會,並於1月21日至22日召開第一次全院委員會邀請被彈劾人出席備詢,不過,賴清德缺席引發在野陣營批評,認為此舉形同踐踏民主。4月27日聽證會後,立法院將於5月13日至14日召開第二次全院委員會,並邀請被彈劾人說明,程序完成後將於5月19日進行投票。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彈劾案須先取得全體立委二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也就是至少76票門檻,才能送交司法院大法官審理;進入憲法法庭後,仍須大法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彈劾案才算成立。換句話說,從立法院到憲法法庭,關卡層層把關,每一步都是硬仗,而5月19日投票,將是決定這場政治攻防是否跨過門檻的關鍵一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