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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跨黨派同台談「安樂死」 聚焦審查機制、適用範圍

朝野立委跨黨派出席座談會,就安樂死立法議題進行交流。(圖/陳冠廷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陳冠廷昨(28日)在立法院群賢樓主辦「安樂死法草案討論座談會」,邀集醫界、法律學界、民間團體及衛生福利部代表,就送交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的草案進行討論。會議呈現跨黨派參與,包括民進黨王世堅、蔡易餘、莊瑞雄,民眾黨王安祥及國民黨陳菁徽均出席,就安樂死立法展開對話。會中針對事前審查委員會、適用對象及申請程序等核心議題進行討論,衛福部代表也指出,事前審查機制在行政執行上存在困難,成為後續修法的重要參考。

陳冠廷表示,自本屆任期以來已主辦約7場安樂死相關討論,本次為立法院內第二場正式座談會。隨著法案進入實質審查,討論重點聚焦條文可操作性,包括雙醫師評估機制、痛苦認定標準、良心拒絕權及審查委員會組成等,後續將依各界意見調整法案內容。

蔡易餘指出,安樂死涉及生命自主與尊嚴,核心爭議在法律與情感層面,期待透過座談凝聚多元意見。王世堅則認為,應正視不可逆疾病患者的身心痛苦,並主張將心理層面納入痛苦評估。

王安祥提及,民眾黨已提出法案版本,盼朝野早期建立共識;莊瑞雄從法律角度說明,草案設計包含雙醫師審查、精神科評估、冷靜期與監督機制,強調兼顧病患自主與醫師保障。

陳菁徽則以臨床經驗指出,除癌症外,精神疾病與罕病患者亦面臨長期痛苦,隨高齡化與獨居人口增加,相關需求將提升,呼籲透過社會對話與跨部會討論,推動制度完善。

陳冠廷國會辦公室於會中報告,現行送審版本相較去年草案已進行大幅度修正,所有調整均以去年首場座談會與會人員的建議為基礎。六大修正重點包含:

第一,重新定位醫助死亡與主動安樂死的關係。新版本原則上採醫助死亡,由病人自行服藥,僅在病人因身體障礙無法自行服藥時,始得申請由醫師協助執行主動安樂死,此一階梯式設計參考葡萄牙及奧地利近年立法經驗。

第二,建立雙醫師獨立評估機制。至少一位主責醫師及一位獨立諮詢醫師,分屬精神科與安寧緩和或疼痛專科,且不得任職同一機構同一科別,亦不得有直屬隸屬關係,以確保第二意見的獨立客觀,此機制參考荷蘭對諮詢醫師獨立性的要求。

第三,末期病人定義改為直接援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三條第二款定義,與台灣既有的安寧緩和醫療判定實務接軌。

第四,新增多項關鍵條款。包括服務契約與收費上限、保險視為自然死亡、紀錄保存及審議期限等,其中保險條款參考比利時做法,將依法執行的安樂死在人壽保險契約上視為自然死亡,避免病人因擔心保險公司援引自殺條款拒賠而被迫放棄權利。

第五,全面與現行法制接軌。將「患者」統一改為「病人」,「成年人」改為「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人」,「醫院認證」改為「醫院評鑑」等,與病人自主權利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及醫療法體例一致。

第六,刪除未成年例外條款。基於台灣社會現階段接受度,新版本一律要求具完全行為能力者始得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