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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緝毒幹員淪詐團收簿手!調查官欠百萬債 為4900元跑腿遭判3年半
記者:林慶祥 | 2026-05-15 12:42
前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緝毒幹員劉晉庭淪詐團取簿手,獲利4900元,遭台中地院法官判刑3年6月。(圖/報系資料照)
曾任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緝毒幹員的劉晉庭,因投資虛擬貨幣失利背負百萬元債務,竟替詐騙集團擔任「收簿手」,到超商、貨運站領取被害人寄出的提款卡與信用卡,兩度跑腿僅獲利4900元;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定他涉犯詐欺等罪,今判刑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34歲的劉晉庭為調查班58期出身,過去曾在警界及調查局服務,原本前途看好,卻因投資失利與家庭經濟壓力,欠下逾百萬元信用貸款。2024年7月間,他依詐團指示,前往台中西屯區超商及貨運站領取包裹,包裹內裝有多名被害人的提款卡與信用卡。
案情曝光源於一名民眾求職時,被要求先寄出提款卡當作「保證」,察覺有異後報警;警方隨即設局追查物流流向,當場掌握劉晉庭取貨、寄送包裹行蹤,並查扣5名被害人的金融卡與信用卡。
劉晉庭落網後辯稱只是替朋友代領包裹,單次酬勞約1500元,並不知道涉及詐騙,但檢方未採信,依加重詐欺等罪將他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劉晉庭坦承普通詐欺與幫助洗錢犯行,但否認涉及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他在庭上哽咽表示,自己因投資失利急著找兼差,「是我不夠謹慎」,希望有機會賠償被害人、爭取和解,甚至當庭痛哭認錯。
不過法官當庭直言,連國小學生都知道不能隨便交付提款卡、更不能替人收簿,身為執法人員卻涉入詐團運作,令人遺憾;審判長也感嘆,國家培養一名警察、調查官相當不易。合議庭最終依詐欺等罪,判處劉晉庭有期徒刑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