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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幼兒園傳「校犬咬傷人」 2歲女童臉部撕裂縫8針

一名女童遭幼兒園園長飼養的米克斯犬咬傷,導致臉部嚴重撕裂傷,眉毛處縫了8針。(圖/翻攝自Threads)

台中市西區一家私立幼兒園驚傳犬隻咬傷幼童事件,一名未滿3歲的楊姓女童,在3月30日上午遭園長飼養的米克斯犬攻擊,造成臉部嚴重撕裂傷,眉毛處縫了8針,傷口距離眼睛僅數公分,讓家長相當氣憤。教育局介入調查後,認定園方未落實安全管理,已依法開罰並要求限期改善;警方則依過失傷害罪將園長函送偵辦。

家屬於社群平台發文控訴,她的丈夫在3月30日接到幼兒園通知,說她的女兒被狗咬了,起初他們還覺得不可思議「幼兒園怎麼會有狗?」直到趕到整形外科診所,看到未滿3歲的女兒臉上血淋淋的撕裂傷,醫生說必須立刻縫合,讓她的心都碎了。

家屬表示,女兒在眉毛處縫了整整8針,傷口離眼睛只有幾公分,眼下還有瘀青,「我的心肝寶貝為何要遭受這種無妄之災?現在園方對監視器畫面百般阻撓,不讓我們再次確認,試圖掩蓋真相。作為家長,我們難道連保護孩子、知道真相的權利都沒有嗎?」

家屬也提到,女兒被咬後開始害怕上學,現在還會出著說她被咬了,「當下有給我們看一次(監視器),後來我要再去看就百般阻撓,超級火大」、「沒錯,狗是園長養的,還不綁,非常可怕」、「已經提告,但是教育局那邊回函暫不裁罰,我真的超級無助」、「他們沒說有養狗還放養,超級生氣」、「園方不停的用生命教育、狗有合法登記為「校犬」來脫責,我不懂的是為何犬隻這種無法控制的動物,可以毫無界線的靠近幼幼班的小孩?可以合法登記當校狗?當時狗咬了我女兒之後老師也沒上前拉住狗,旁邊有很多小朋友萬一他亂咬呢?」

對此,園方回應,該犬隻已飼養10年,平時作為生命教育用途,且已依規定合法完成校犬登記,當天疑似是狗受到驚嚇,才會「不小心」傷到小朋友,事發後校方已立即送醫、通知家長並完成校安通報,醫療費用由園方全額負擔,也包了2萬元紅包向家長致歉,目前相關事宜已透過正式法律管道處理。

台中市警一警分局公益所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3月30日,家長於4月2日報案,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並通知王姓園長到案說明。園長坦承犬隻為其飼養,事發當時因女童靠近,而犬隻受驚才會被咬傷。經過警方調查,也蒐集相關事證,全案依過失傷害罪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台中市教育局則說,經查核後,認定園方未依《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落實安全管理,已裁處負責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若累計處分3次仍未改善,最重可處停招或廢止設立許可。動保處也已介入,將依犬隻後續行為評估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