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房產新勢力

高雄房客租屋25年拒搬家! 網揭「租客1奧步」:拖好拖滿再住5年

(封面示意圖/取自Pexels)

房價高漲、租金不斷上升,讓不少人一租就是十幾二十年,但當「租久了」開始讓部分房客產生「像自己家」的心態時,也讓租屋市場衍生出更多爭議。近日高雄一樁長達25年的租屋糾紛曝光後,立刻在網路上掀起熱議,不少房東看完直呼「這才是真正的惡夢」。

有網友在網路論壇PTT轉貼新聞指出,高雄一名王姓女房客承租同一間老屋長達25年,期間都正常繳租,直到房東決定收回房屋時,雙方才正式爆發衝突。

根據報導,張姓房東在2025年2月先以口頭通知,再寄出存證信函,希望房客搬離,不過對方卻拒絕配合,甚至主張自己住了20多年,應該擁有「優先承購權」,認為房東若要處理房屋,應該優先賣給她。

但法院審理後發現,雙方屬於未約定租期的不定期租約,而依照現行民法與土地法規定,純住宅租客並不適用優先承購權。最終高雄地院判定女房客敗訴,必須限期返還房屋。

法院審理後發現,雙方屬於未約定租期的不定期租約,而依照現行民法與土地法規定,純住宅租客並不適用優先承購權。(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消息曝光後,立刻在PTT引發大量討論,許多網友對房客的說法感到不可思議,「租到以為是自己的,聽起來很低能」、「貸款20年租房25年,替人家繳光房貸還要付錢買下來,租房超吃虧」、「這些人真的都太神奇了,搬家不是比打官司簡單容易嗎」。

不過,也有不少人從現實角度分析,直言「人家租25年大概已經中老年了,出去也不好租,所以賴、拖、擺爛很可能是他的最佳策略」、「這種租客未來一定一堆,請神容易送神難」、「他官司一直打一直上訴就可以繼續住,一定拖好拖滿,上訴上滿,拖個五年」。

部分網友指出,住了25年後房客年紀可能早已邁入中老年,重新找房其實相當困難,因此「拖著不搬」某種程度上,也可能是他們認為最有利的生存策略。(示意圖/取自Pexels)

留言區也出現不少「房東自保教學」,「不限期租約本來就很難趕人,所以最好一年簽一次,再花小錢公證,強制驅離比較快」、「重點是2025年初還是房市熱的時候,年中之後房市慘淡,房東價差損失極大」。

每日百對怨偶分家! 台北人「不輕易離婚」 專家揭背後苦衷

後悔不買了?全台預售屋解約量破400件「這縣市」創單季新高

房貸催收金額飆破80億 創4年新高 「2縣市」淪重災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