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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保時捷當飆速神器!1個月連吞3張超速罰單 600萬名車遭吊牌1年慘賠353萬

男子租保時捷超跑卻違規吊照,台中地院判他必須陪車商352萬400元。(圖/報系資料照)

陳姓男子以每月近30萬元租金,向車商承租一輛市價逾600萬元的保時捷Taycan GTS作為代步車,未料交車後短短1個多月內,竟在國道三度嚴重超速遭舉發,導致車輛牌照被吊扣1年;車商認為名車因此無法出租造成損失,依契約向陳男求償12個月租金共353萬400元;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因陳男未到庭也未提出答辯,判決須全額賠償。

判決書指出,陳男於2024年11月30日向租賃車商承租一輛PORSCHE Taycan GTS,雙方並簽訂代步車輛借用契約。不料陳男取得車輛後不久,便於同年12月1日、12月25日及2025年1月15日,接連在國道因嚴重超速遭警方舉發。

由於短時間內累積重大違規紀錄,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於2025年2月5日起對該車執行吊扣牌照1年處分,直到2026年2月4日才能恢復使用;車商指出,車輛在吊牌期間無法合法上路出租,直接影響營運收益,因此依契約約定,以每月租金29萬4200元計算,向陳男求償一年租金損失共353萬400元。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陳男雖經合法通知,卻始終未出庭說明,也未提出任何書狀答辯或陳述意見。法官審酌車商提出的租賃契約、超速舉發資料及吊扣牌照執行單等證據,認為車商主張與事證相符。

台中地院指出,依民事訴訟相關規定,陳男未到庭且未提出爭執,視同對車商主張的事實表示承認,因此認定求償金額有據,判決陳男應全額賠償353萬400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