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伯品牌陷抄襲爭議!日牌關注4年沒告 律師提「3大關鍵」判定
編輯:薛羽彤 | 2026-07-13 08:22
二伯創立的品牌HAHABABY近日陷抄襲爭議。(圖/翻攝IG/@hahababyselect)
百萬YouTuber蔡阿嘎妻子二伯創立的親子品牌HAHABABY,近日遭質疑部分商品設計與日本品牌SOU‧SOU高度相似,引發抄襲爭議,日本SOU‧SOU更表示已關注相關情況長達4年。二伯日前透過直播說明品牌經營理念及商品設計過程,希望回應外界質疑,不過事件仍持續引發討論。對此,律師劉韋廷表示,是否涉及著作權侵權,仍須從3項法律關鍵進一步判斷。
面對外界質疑,二伯日前透過直播分享品牌經營理念,並說明商品設計與製作流程,一度情緒激動落淚。不過,相關說明仍引發不少討論,也讓外界關注事件是否涉及著作權問題。
劉韋廷在臉書上發文表示,判斷是否構成抄襲或侵權,不能僅憑網友認為「很像」就下定論,也不能因為商品長期被質疑高度近似,就直接認定違法,仍須依法律程序與客觀證據判斷。
他指出,第一個關鍵在於專業鑑定。若雙方商品涉及圖樣近似爭議,可委託著作權或智慧財產專業鑑定機構進行比對,檢視外觀、構圖、創意發想、線條、色彩、圖案排列及整體視覺印象等因素,以判斷是否已達實質近似,而非僅比較是否同樣採用花卉、圓點或日系設計風格。
第二個重點則是著作權保護的標的。劉韋廷表示,一般衣物、雨傘或保溫杯等商品屬於實用品,本身未必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真正可能受到保護的是商品上的圖樣、花紋、插畫或美術設計等具有原創性與創作性的內容。因此,法律上應檢視的是HAHABABY特定商品圖樣,是否與SOU‧SOU特定圖樣達到實質近似,而非僅比較整體設計風格。
第三個關鍵則是權利歸屬。劉韋廷指出,若鑑定結果認定雙方圖樣高度相似,SOU‧SOU仍須提出原始設計圖、創作紀錄、商品上市時間、設計師資料、授權文件或權利歸屬等證據,證明自己為原始創作者或著作財產權人,才有可能主張相關權利,並依法提出著作權侵權訴訟。
至於法律責任部分,劉韋廷表示,若業者未經授權重製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圖樣,並以銷售為目的使用於商品,可能涉及《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規定;若明知商品屬侵權重製物,仍散布、公開陳列或持有準備散布,也可能涉及《著作權法》第91條之1相關責任,並非一句「不是製造商」即可完全免責。
劉韋廷認為,這起事件最終仍須回歸法律判斷,重點包括SOU‧SOU相關圖樣是否屬受保護的美術著作、HAHABABY商品圖樣是否與其達到實質近似,以及是否存在接觸可能性、重製行為、銷售目的或明知侵權仍販售等情形。若上述要件皆獲證明,案件才可能涉及著作權侵權責任;反之,若僅屬設計風格相近、圖樣未達實質近似,或無法證明權利歸屬,也不能僅因網路討論熱度,就直接認定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