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離婚就中1.3億刮刮樂!前夫急喊「分一半」 法院1句話打臉
美國羅德島州1名女子在完成離婚手續後不久,幸運刮中400萬美元(約新台幣1.3億元)刮刮樂頭獎。(示意圖/Pixabay)
美國羅德島州1名女子在完成離婚手續後不久,幸運刮中400萬美元(約新台幣1.3億元)刮刮樂頭獎。前夫得知後,主張彩券可能是在離婚正式生效前購買,要求分得部分獎金,雙方為此展開多年法律攻防。羅德島州最高法院近日作出最終裁定,認定彩券是在離婚生效後才購買,獎金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前夫無權分享。
《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根據法院文件,48歲的瓦雷拉(Ana Varela)與56歲前夫蒙泰羅(Daniel Monteiro)於2007年結婚,但婚姻僅維持約5年,蒙泰羅便搬離住處前往麻州生活。2人雖長期分居,直到2020年2月瓦雷拉才正式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並表示雙方已分開生活超過3年。男方並未提出答辯或反訴,離婚程序順利進行。
由於2人當時皆未聘請律師,而是自行透過視訊參與法院審理,因此在離婚程序中出現行政瑕疵。依照規定,法院應先核發「最終判決前裁定」,經過20天等待期後,再登錄正式離婚判決。不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行政作業影響,法院在2020年10月8日同時完成2份文件的登錄,未依規定間隔20天。
儘管程序存在瑕疵,法院文件顯示,雙方早已完成財產協議,確認已分配所有個人財產,沒有共同持有的不動產或債務,也沒有其他財產爭議需要法院處理。法院並裁定雙方共同擁有2名子女的法定監護權,婚姻關係正式結束。
離婚完成後不久,瓦雷拉於2020年10月底購買1張刮刮樂彩券,幸運刮中400萬美元頭獎,並於11月4日正式向彩券公司領獎。她最後選擇一次性領取約260萬美元獎金,而非分期領取400萬美元,扣除稅金後實際可獲得近200萬美元。
蒙泰羅得知消息後,於2021年向法院聲請撤銷離婚判決,主張法院當初未遵守20天等待程序,因此離婚尚未合法生效,彩券獎金應屬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有權分得部分獎金。
不過,家事法院認定,相關程序錯誤僅屬行政疏失,並不足以推翻已生效的離婚判決。案件上訴至羅德島州最高法院後,首席大法官薩特爾(Paul A. Suttell)也支持家庭法院見解,指出雖然法院行政程序確有瑕疵,但不足以使離婚失效。
最高法院同時指出,雖然無法確認彩券的確切購買日期,但雙方均承認是在2020年10月29日至31日之間購入,距離10月8日離婚生效已超過20天,因此400萬美元獎金依法屬於瓦雷拉個人財產,前夫無權主張分配。
瓦雷拉的律師對判決表示肯定,指出當事人對最終結果感到滿意,也藉此提醒民眾,即使離婚過程看似和平、簡單,仍應聘請律師協助處理法律程序,以免因文件或程序問題引發後續爭議。至於蒙泰羅的律師則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失望,認為法院誤用州法律,未能保障當事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