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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爆「玻尿酸打了5年」!衛生局二度上門 違規下場曝

陳幸妤指控趙建銘長達5年將玻尿酸、類固醇帶到家中替她施打,引發是否違反醫療法規的爭議。(圖/報系資料照)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近日在前夫、骨科醫師趙建銘開設的「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不僅首度以「前妻」身分透露兩人已離婚,更指控自己肩膀肌腱斷裂,卻長期被當成五十肩治療,趙建銘甚至「5年來」將玻尿酸、類固醇帶到家中替她施打。相關說法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涉及違法醫療,台南市衛生局13日首次前往診所時因休診撲空,14日下午2時51分再派4名人員到場稽查。衛生局表示,即使醫師治療的是家人,仍須依法完成親自診察、病歷紀錄及處方等程序;若查明違反《醫師法》或《藥事法》,可處2萬至1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還可能面臨停業處分。

根據《三立新聞網》、《TVBS新聞網》報導,衛生局14日再次採取行動,下午2時51分派出4名人員前往「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針對陳幸妤公開指控的居家注射情況展開調查,進一步確認相關醫療行為是否存在,以及診療與用藥程序是否符合法規。

隨著事件延燒,大批媒體也前往診所守候。診所外則貼出「拒絕採訪」公告,並報警請警方到場,希望維護前往診所就醫患者的隱私。至於趙建銘是否確實曾長期在家替陳幸妤施打玻尿酸及類固醇,仍待衛生局透過相關資料進一步釐清。

對於「醫師能不能在家替家人打針」的疑問,台南市衛生局說明,是否違法不能單純以治療場所判定,真正需要檢視的是醫師有沒有遵守完整的醫療程序。依《醫師法》相關規定,即使接受治療的人是醫師自己的家人,也必須先經過醫師親自診察,之後才能進行治療或給藥。

此外,醫療行為也必須留下完整紀錄,包括依法製作病歷、開立處方箋,藥袋標示同樣須符合規定。因此,居家治療本身並不等同違法,後續調查重點將放在趙建銘當時是否確實診察陳幸妤、是否製作病歷,以及處方與相關藥品使用程序是否符合規範。

衛生局表示,如果醫師沒有經過親自診察,也沒有留下病歷紀錄,就自行將藥品帶回住處替患者施打,便可能涉及違反相關法令。若後續調查確認違反《醫師法》或《藥事法》,依法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行政罰鍰;若違規情節重大,還可能進一步遭到停業處分。

回述事件始末,陳幸妤12日突然在「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評論區留下1星評價,並直接以「前妻」自稱,使兩人已離婚的消息隨之曝光。不過,這篇評論除了揭露婚姻狀況,更大篇幅指向趙建銘的醫療處置。陳幸妤批評趙建銘醫德及醫術,指對方對她以及親生兒子的診斷都相當潦草,其中她自己的肩膀傷勢更成為爭議焦點。

陳幸妤表示,自己的肩膀實際上是肌腱斷裂,過去卻一直被當成五十肩處理。她進一步爆料,趙建銘長達5年都將玻尿酸、類固醇帶到家中替她施打。由於相關藥物涉及醫療處置,消息曝光後,外界隨即質疑醫師將針劑帶離診所、在住宅內替家人注射,是否符合《醫師法》等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