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晶片混進軍用無人機!295萬標案爆「偷料」 航見董座遭羈押禁見
記者:林慶祥 | 2026-08-18 11:23
「航見科技」涉採用中國晶片,橋頭地檢署檢察官認定負責人張東琳、技術主管羅翊祥涉違反國安法及詐欺取財未遂。(圖/報系資料照)
「航見科技」以295萬元標得陸軍第八軍團無人機採購案,卻遭查出涉嫌採用中國製無人機晶片、飛控板等零組件,還遮掩產品標示、提出不實產地證明,企圖闖過軍方驗收。橋頭地檢署偵辦後,認定負責人張東琳、技術主管羅翊祥涉違反國安法及詐欺取財未遂,張男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羅男請回。
橋頭地檢署指出,日前接獲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函送,指承攬無人機採購案的廠商疑似使用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製造的零組件。檢察長郭景東隨即指示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嚴維德分案偵辦,並指揮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追查。
檢調查出,航見科技於2025年間以295萬元得標陸軍第八軍團無人機採購案,負責人張東琳與合作廠商「睿揚創新科技」的技術主管羅翊祥,明知標案對產品來源有嚴格限制,仍涉嫌採購中國封裝的無人機晶片、中國製飛行控制板等零組件,再組裝成無人機交付軍方。
為掩飾零組件實際來源,2人另涉嫌以塗抹、遮蔽原始產品標示等方式處理相關零件,並提出不實產地證明,企圖讓軍方驗收人員誤以為無人機使用的零組件均符合採購規範:不過,陸軍第八軍團在驗收過程中察覺異狀,發現部分無人機疑使用中國製零組件,因而未支付採購款項,並主動將案件函送檢方偵辦。
檢調於8月11日前往航見科技、睿揚創新科技等處搜索,扣押相關文件、電子設備及其他證物,同時通知張東琳、羅翊祥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進一步釐清零組件採購、組裝及交貨過程。
檢察官複訊後認為,張東琳、羅翊祥涉犯《國家安全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第12條第1項交付、提供大陸地區產製品罪嫌,以及《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3項詐欺取財未遂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因此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院審理後裁定張東琳羈押禁見,羅翊祥則予以請回。至於案件後續是否還有其他涉案人員,以及相關零組件的實際採購來源、數量及流向,檢方仍持續追查。橋頭地檢署強調,國防採購攸關國家安全與國軍戰力,廠商履約時應確實遵守契約及相關法令。對於明知標案禁止使用特定來源產品,仍以不實文件、遮蔽標示或其他手段企圖規避驗收者,檢方將依法嚴查,維護國防採購品質及國軍建軍備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