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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怒發脆公審小三!1.5萬人讚爆 下場慘了

公審 Threads 小三 加重誹謗 個人資料保護法
1名人妻因不滿女子疑似長期聯繫、糾纏丈夫,2025年8月間在Threads發文公審對方,結果遭判處有期徒刑4月。(示意圖/達志/美聯社)

1名人妻因不滿女子疑似長期聯繫、糾纏丈夫,2025年8月間在Threads發文公審對方,結果遭判處有期徒刑4月。(示意圖/達志/美聯社)

北部1名人妻因不滿女子疑似長期聯繫、糾纏丈夫,2025年8月間在Threads公開發文,怒嗆對方「想當小三上不了位」,並自行製作影片指控女子單戀丈夫,即使遭封鎖後仍持續透過其他方式聯繫,甚至意圖介入婚姻。相關貼文曝光後迅速引發大量關注,累計至少1.5萬人按讚、566人留言,另有3474次分享。

不過,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私人感情糾紛應循司法途徑解決,不能透過網路公審方式處理,認定人妻的行為同時涉及加重誹謗及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依想像競合從一重論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人妻阿芬(化名)與阿香(化名)之間因感情問題產生糾紛。2025年8月17日晚間10時前某時,阿芬在Threads發布公開貼文,寫下「有人想當小三上不了位氣噗噗」、「你想丟臉我來幫你」等內容,並附上自行製作的影片,公開指控阿香介入自己的婚姻。

阿芬在影片中指稱,阿香單戀自己的丈夫,即使丈夫將她封鎖,仍持續改用其他方式聯繫,甚至曾向家人表示兩人是男女朋友,並認為阿香有意介入自己的婚姻。相關內容發布後迅速擴散,吸引至少1.5萬人按讚、566人留言,並被其他網友分享3474次。

阿香看到相關貼文及影片後提告,阿芬因此遭檢方依法起訴。案件開庭時,阿芬坦承確實發布相關貼文及影片,但否認犯罪。她向法院辯稱,阿香過去曾持續聯絡丈夫,即使遭到封鎖,仍改用其他通訊方式聯繫,甚至曾前往丈夫住處。阿芬表示,她與丈夫原本一直採取包容及冷處理的方式面對,但認為阿香持續造成兩人的生活困擾,才決定將事情公開,希望藉由發文阻止對方繼續聯繫。

阿芬也向法院提出雙方過往對話紀錄、照片以及社群平台貼文等資料,主張自己並非憑空捏造相關指控,而是認為阿香確實存在持續糾纏丈夫的行為,因此才在Threads公開說明。

不過,法院審理相關證據後,並未採信阿芬的說法。法官認為,阿芬在貼文及影片中反覆使用「想當小三」、「糾纏人夫」等說法,一般客觀第三人閱讀或觀看後,容易因此形成阿香企圖介入他人婚姻、破壞夫妻感情的負面印象,客觀上已足以貶損阿香的名譽及社會評價。

法官進一步指出,整起事件涉及的是私人感情生活,與公共議題論辯的關聯及貢獻程度較低。阿芬身為熟悉社群平台運作的成年人,應當知道網路具有快速傳播及廣泛擴散的特性,公開發布涉及他人私生活的指控後,可能吸引大量網友留言批判,甚至進一步對當事人發動攻擊。在此情況下,阿芬仍選擇公開發布相關內容,法院因此認定她具有將相關資訊散布於眾,以及損害阿香利益的意圖。

對於阿芬主張自己所說的內容都是事實,法院檢視相關資料後則認為,現有證據仍不足以證明阿香在阿芬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確實具有介入或破壞婚姻的意圖。另一方面,阿香也曾否認自己知道阿芬與丈夫已婚,因此不能僅憑阿芬一方的說法,即認定阿香明知對方婚姻狀態,仍有意介入。

法官另指出,阿香雖然曾在社群平台上發布失戀或感情相關文字,但這些內容並未明確指向特定對象,不能單純依照阿芬自己的理解,就直接推論阿香確實具有破壞其婚姻的意圖。

判決中特別提到「網際網路公審」問題。法官認為,如果阿芬認定阿香確實有破壞婚姻或持續糾纏丈夫的行為,原本可以先蒐集相關證據,再透過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等方式提出警示,或進一步循民事、刑事訴訟程序維護自身權益。然而,阿芬沒有選擇這些法律途徑,而是將私人感情糾紛直接搬上Threads公開,讓並不了解事件完整經過的第三人,在接觸單方面資訊後,容易形成阿香就是破壞他人婚姻第三者的印象,因此已經超出合理評論的範圍。

士林地院最終認定,阿芬的同一行為同時涉及加重誹謗罪及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屬於想像競合,依法從一重處斷,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若易科罰金,則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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