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時事

逼女兒掛「畜生」牌遊街惡父遭羈押 新北檢:反覆實行犯罪

黃姓男子虐童遊街,遭檢方聲押獲准。(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三重區28日下午發生虐童案,13歲女童脖子上被掛著寫有名字和「小偷」、「畜生」等字眼的紙板遊街,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現已將其44歲黃姓父親逮捕送辦,新北檢訊問後,認定他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他反覆實施犯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根據當時的畫面,女童神情恍惚,四肢疑有傷痕,脖子上掛著的紙牌寫著女童姓名,還有小偷、畜生等污辱性字眼,女童的哥哥和父親在旁錄影,還要求她往人多的地方走,直到被其他人制止才拿下紙板。

而女童出身單親家庭,兄妹倆都有身心特殊狀況,與父親和其同居人借住在父親的舅舅家中,哥哥28日懷疑她偷拿自己的蠟筆小新公仔,向父親告狀後決定以此方式羞辱。

三重警分局表示,28日下午獲報後立即派員處理,調閱監視器鎖定黃男,並發現他涉及違反保護令內容,因此宣告權利依法逮捕,全案訊後依違反保護令罪,將黃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押,並已進行婦幼通報,通知社工協助孩童安置作業。

檢方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刑法傷害、妨害少年發育、強制及違反保護令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行上開犯罪及勾串證人之虞,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經法院裁定准予羈押禁見。

檢方強調,保護婦女、兒童及少年免受家庭暴力及不法侵害,是檢察機關責無旁貸之職責,嚴正呼籲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婦女、兒童及少年施以暴力或不法侵害;如有此類犯罪行為,檢方必將依法嚴查速辦,絕不寬貸,以最堅定之執法態度守護婦幼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