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大陸

他樓下娶妻樓上辦百日宴!新娘、孩子媽竟是不同人 兩家人爆糾紛報警

大陸貴州六盤水一名男子在同一家酒樓舉辦婚宴及孩子百日宴,因兩場宴席涉及不同女子,引發重婚質疑。(圖/新京報)

大陸貴州省六盤水市近日發生一起離奇的宴席風波,一名吳姓男子在同一家酒樓,與現任妻子舉辦婚宴的同時,另一場為他與前女友所生孩子舉辦的百日宴也在樓上進行。「樓下結婚、樓上辦百日宴」的情況曝光後,引發外界質疑男子是否涉及重婚。當地官方已釐清三人的婚姻關係,認定這場百日宴並不構成重婚,但當事人之間仍有經濟糾紛,目前由多個部門協調處理。

根據《新京報》11日及《大河報》12日報導,這場引發爭議的宴席,地點位於六盤水市鐘山區。承辦酒席的業者12日受訪時表示,當天確實有兩場不同性質的宴席,婚宴與孩子百日宴分別由兩個家庭簽訂合約,並非同一組人統一安排。由於當天發生糾紛,工作人員最後報警處理,但業者沒有進一步透露衝突細節。

隨著事件受到關注,三名當事人的關係也逐漸明朗。根據鐘山區官方相關管道提供的資訊,吳某峰已與孔某涵完成結婚登記,兩人具有合法婚姻關係;另一名女子林某則是吳某峰的前女友,雙方雖然育有孩子,卻從未辦理結婚登記。因此,官方認為替孩子舉辦百日宴,不能直接認定為重婚行為。

不過,男子與兩名女子的關係,也讓外界關注另一個問題: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是否就一定不會構成重婚?對此,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指出,依據大陸《刑法》第258條,重婚罪並非只看有沒有再次登記結婚,而是存在兩種可能情況。

付建說明,第一種是已經有合法配偶,卻又與其他人辦理結婚登記;第二種則是在婚姻關係仍然存在的情況下,與第三者長期、穩定地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換言之,即使沒有第二張結婚證書,只要符合相關條件,仍可能涉及重婚罪。

就這起事件而言,吳某峰與林某雖曾同居並育有子女,但沒有登記結婚。付建認為,替孩子舉辦百日宴,與對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是兩回事,不能僅憑宴席就認定雙方存在符合重婚罪要件的關係,因此目前情況未必構成犯罪。

另一名律師姚坤則從時間先後切入分析。他指出,吳某峰是否涉嫌重婚,必須先確認他與孔某涵何時登記結婚,再比對與林某共同生活的時間及方式。如果吳某峰先與孔某涵成為合法夫妻,之後又與林某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育有孩子,就可能涉及重婚罪。

姚坤也提醒,在上述情況下,如果林某明知吳某峰已有配偶,仍與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同樣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反過來說,若吳某峰是在與林某交往期間同居並生下孩子,兩人始終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之後才與孔某涵結婚,依其分析,吳某峰便不構成重婚罪。

至於這起風波的後續處理,鐘山區官方已表示,吳某峰與林某共同育有孩子、舉辦百日宴的情況,不構成重婚,目前仍待處理的是雙方之間的經濟糾紛,相關部門正聯合協調。兩名律師的分析則指出,重婚罪的判斷關鍵並非宴席辦在哪一層樓,而是當事人婚姻關係的先後順序,以及是否在已有配偶的情況下,另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貴州男子因婚宴與孩子百日宴引發爭議,當地官方表示,當事人之間另有經濟糾紛,相關部門正聯合處理。(圖/翻攝自微博,江蘇交通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