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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移工懷孕雇主養全家」 勞動部:無此規範、切勿以訛傳訛
記者:徐立諺 | 2026-10-13 16:39
勞動部表示,依本國法規,家事移工懷孕時,能申請的是無薪產假。(圖/報系資料庫)
針對網路上流傳「移工懷孕勞動部一句話讓雇主養他全家」貼文,勞動部今(13)日澄清,該說法為嚴重錯誤資訊,並提出三點說明。
第一,勞動部指出,目前並無法律規範移工懷孕時雇主必須養移工全家,切勿以訛傳訛。依本國法規,家事移工懷孕時,能申請的是無薪產假;家事移工並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及《就業保險法》,也無育嬰留停津貼可請領。勞動部並說明,日本、韓國及香港的規範與我國相當,都規定雇主不得因移工懷孕而解僱。
第二,勞動部表示,家庭類雇主若遇到移工無法勝任工作,可請仲介協助通譯及溝通,由勞雇雙方合意解約、轉出或返國,雇主即可依規定申辦遞補新移工。
第三,勞動部指出,在等待期間,雇主可撥打1966使用「長照3.0」相關資源,政府也編列約20億元預算,提供喘息服務與短期照顧服務,兩者合計每年約52日,協助家庭照顧不中斷,呼籲民眾善加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