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政治
焦點

近9成民眾不滿移工政策 勞動部提4點回應

勞動部 移工 雇主協會 衛福部
針對民團提出的訴求,勞動部提出4點回應。(圖/報系資料庫)

針對民團提出的訴求,勞動部提出4點回應。(圖/報系資料庫)

針對民間團體今(15)日召開移工雇主權益記者會,勞動部回應表示,家庭雇主在聘僱移工的情境與挑戰上,確實與企業雇主有所差異,尤其聘僱過程若面臨勞務中斷,特別是家有重症失能的家庭雇主,可能承受更沉重的壓力。勞動部說明,將對相關制度與政策進行檢討,並強化與衛福部的合作,擴大公共資源與制度銜接,針對家庭雇主的實際照顧需求,提供更多公共照顧支援。

針對民團提出的訴求,勞動部提出4點回應。一,跨部會研議擴大公共照顧資源與制度銜接。勞動部指出,聘僱外籍看護工的家庭若遇移工休假、失聯、重大傷病或無法工作,可能陷入照護中斷困境,政府除已編列約20億元預算提供喘息服務與短期照顧服務、兩者合計每年約52日外,接下來也會與衛福部擴大跨部會合作,盡力降低家庭雇主可能面對的照顧中斷,尤其是重症家庭。

二,擴大外籍看護技能培訓。勞動部表示,已著手檢討並研議強化外籍看護照護技巧培訓,與衛福部合作,以多元方式提供外籍看護與家庭雇主更專業的照顧訓練,提升照顧品質、減少照護摩擦。

三,勞動部澄清,家庭看護工不在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範圍內。勞動部說明,ART承諾協定生效後三年落實「公平招募」政策,對象主要是製造業與漁撈業雇主,家庭類雇主並未納入。

四,在失聯管理方面,勞動部表示,今年已結合各產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輔導新開放行業的雇主落實選工、聘僱管理及法遵責任,並跨部會協調建立失聯管控機制。

勞動部表示,面對非法市場,勞動部與內政部合作,運用科技偵防針對熱點專案查緝,並設置民眾檢舉獎金,非法容留或聘僱者依「一行為一罰」最高可處75萬元罰鍰,營利非法仲介更可能面臨最高3年徒刑或120萬元罰金,未來也將與移民署加強情資交換、強力查緝非法仲介。

另外,針對失聯移工罰則,勞動部指出,《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3款及第74條已有規定,外國人因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經廢止聘僱許可後,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勞動部表示,透過上述跨部會作為,移工失聯累積數已從去年下旬近9萬5千人的高點,降至8萬8千多人,因應作為已有初步成效。

勞動部 移工 雇主協會 衛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