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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9成受訪者不滿勞動部移工政策 雇主協會提八大改革訴求

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直言,台灣當然需要外國勞動力,但引進不能沒有源頭管理、違約不能沒有後果,政府不能只看移工權益,卻讓守法的家庭、企業和漁船老闆承擔所有成本。(圖/徐立諺攝)

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台灣雇主協會)今(15)日公布由理事長張姮燕研究團隊進行的「台灣民眾對勞動部外籍勞工政策滿意度調查」。雇主協會表示,這份長達十個月的調查,反映出曾經或目前聘僱移工者為主的受訪者,對政府移工政策已有高度不滿。政策不能只追求外國勞動力引進的數量,卻忽略守約雇主、失能家庭、台灣企業及漁業經營者承受的實際代價,更不能讓合法聘僱者承擔制度失衡的成本。

調查自2026年1月16日至10月11日,採自願填答方式,分兩個時段共蒐集2,534份有效問卷。結果顯示,89.5%受訪者對勞動部現行移工政策不滿意,其中82.4%為非常不滿意,滿意者僅3.4%,五分量表平均1.34分。協會表示,受訪者以曾經或目前聘僱移工者為主。

雇主協會說明,第一階段(1月至3月,1,237份)不滿意比例為84.5%,第二階段(8月至10月,1,295份)升至94.3%,較第一階段高出9.8個百分點,六項施政評價的平均分數也都低於第一階段。六項評價中,對就業安定基金處理不滿意達89.4%、平均1.32分,為最低;對移民署查緝非法移工積極度不滿意88.6%,對查緝移工涉及違法犯罪的作法不滿意88.2%,對勞動部長洪申翰專業表現不滿意86.9%,對家庭類外籍看護制度不滿意85.0%。另有91.3%受訪者高度認同「現行移工政策忽略台灣雇主權益與需求」。

在制度面向上,97.6%同意建立外籍勞工汰惡機制,94.5%同意失聯移工出境後不得再來台工作,93.3%支持對守約且表現良好的移工建立揚善留任機制;86.4%不同意失聯者接受處罰後即可轉為合法。費用與保險方面,80.4%贊成就業安定費由移工而非雇主負擔,85.5%同意以商業醫療保險而非健保處理移工醫療支出,79.1%不同意移工與本國勞工相同加入勞保,75.5%不同意要求家庭雇主替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家庭看護投保勞保。

張姮燕直言,台灣當然需要外國勞動力,但引進不能沒有源頭管理、違約不能沒有後果,政府不能只看移工權益,卻讓守法的家庭、企業和漁船老闆承擔所有成本。她說,守約移工應被肯定,違法違約也必須有公平、明確且依法執行的處理程序,外國勞動力政策應以台灣的勞動需求、國民工作權及社會安定為優先。

雇主協會綜合調查結果、雇主實際經驗及現行移工治理問題,提出八大改革要求:一、健全違約處理、汰惡與復核機制;二、改革就業安定費,公開基金收支,並優先修法停徵符合條件的重症家庭就安費;三、確保失能家庭照護不中斷,建立名額快速釋放與過渡替代;四、零付費改革須依產業與家庭分流評估成本;五、合法聘僱與留任獎懲並行;六、公開外籍勞工健保、勞保及職災保險的保費、給付與財政負擔;七、定期公開失聯、查獲、遣返、非法聘僱裁罰等統計與查緝績效;八、研議外國人事務特別法及跨部會專責統籌機制。

雇主協會強調,台灣因缺工而需要外國勞動力,但更需要一套真正為台灣負責的外國勞動力政策,由具有明確權責的專責統籌機制善盡源頭把關、聘僱管理與失聯查緝的協調及監督責任。

雇主協會指出,上述八項為依調查結果及雇主實際處境提出的改革訴求,其中汰惡揚善、失聯處理、基金負擔、保險制度與查緝績效均有明確的問卷結果作為政策檢討依據;照護空窗、產業成本及跨部會治理則結合與會雇主經驗與現行制度問題提出具體改革方向 。

雇主協會表示,政府應在保障基本權利與依法行政前提下,正視問卷所反映的高度不滿,提出具體改善時程、修法評估及財務試算,讓移工政策不再只是持續擴大引進與增加雇主義務,而是回到權責清楚、守法公平、照護不中斷,以及優先保障台灣人民工作權與社會安定的治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