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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發子女已獲700億!基金會討10億 打張國煒單獨繼承遺囑無效
記者:劉松霖 | 2026-10-22 13:02
張榮發基金會向遺囑執行人提告追討10億元遺產,主張張國煒單獨繼承財產的遺囑無效。(圖/報系資料照)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過世10年,遺產紛爭仍未了,他在遺囑中交代所有存款、股票、不動產由二房獨子張國煒單獨繼承,最高法院已判決遺囑有效確定,張榮發基金會卻主張遺囑無效,認為張榮發生前已給每位子女各700億,並3度表明將遺產留給基金會從事公益;基金會發現,今年3月遺囑執行人共同帳戶匯入超過10億元的鉅款,因此以「死因贈與」為由提告追討10億,台北地院今天開最終辯論庭,預計11月30日一審宣判。
張榮發基金會起訴指稱,張榮發在2011年、2012年間開記者會、出書、錄影共3次承諾遺產全給基金會,他的遺願是錢財不應獨享,要在世間流轉,既然他生前已給兒女每人700億元,不該錦上添花,應雪中送炭造福窮苦家庭。
今日開庭時,張榮發基金會律師表示張榮發的遺囑無效,柯麗卿、劉孟芬、吳界源、戴錦銓等4人不具遺囑執行人的資格,須追加起訴張榮發7名繼承人,包括張榮發大房兒子張國華、張國明、張國政,大房已歿女兒張淑華的子女鄭明宜、鄭明維,以及二房李玉美和兒子張國煒。
遺囑執行人委任律師反對追加7名繼承人為被告,因為張榮發的遺囑有效,遺囑執行人的資格也有效;就算張榮發生前說過遺產要給基金會,遺囑中隻字未提,應視為撤回贈與,不成立死因贈與契約。
獲准以參加人身分參與訴訟的張國煒,也透過律師表達張榮發所有遺產由張國煒繼承,本案沒有死因贈與的情形。
全案今日辯結,法官諭知11月30日上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