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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發基金會參戰遺產之爭討10億 開庭爆張國煒母放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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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留下千億遺產,除了大房、二房相持不下,張榮發基金會也以「死因贈與」為由請求遺囑執行人給付10億元。(圖/本刊攝影組)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留下千億遺產,除了大房、二房相持不下,張榮發基金會也以「死因贈與」為由請求遺囑執行人給付10億元。(圖/本刊攝影組)

長榮集團已故創辦人張榮發的千億遺產之戰有番外篇,以他為名的基金會今年3月對4名擔任遺囑執行人的長榮老臣提告追討10億元,理由是張榮發生前於自傳表達要捐遺產給基金會,而近期有一筆款項已匯入遺囑執行人的共同帳戶,因此須透過法院確認遺產有多少,並要求遺囑執行人給付10億。

張榮發二房李玉美及二房獨子張國煒均委任律師出庭,主張應獨立參加訴訟;李玉美的律師反對基金會調閱張榮發遺產分割案的卷宗,認為有侵犯隱私之虞。

張榮發2014年立下遺囑,內容提及財務遺贈安排為:「1.本人之存款及股票,全部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2.不動產,全部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並指定張國煒接任集團總裁。

2016年張榮發過世後遺囑公布,引爆大房鬥走張國煒的兄弟鬩牆之爭,大房三子張國政提起「遺囑無效之訴」,2024年最高法院判決遺囑有效確定,不過張國煒仍拿不到父親遺產,因此提告控訴遺囑執行人怠於執行職務應另行指定,目前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尚未裁定。

張榮發基金會則對遺囑執行人提起「給付贈與物」訴訟,主張2012年出版的張榮發口述自傳「鐵意志與柔軟心:張榮發的33個人生態度」中,他本人曾表達身後財產要捐給基金會作公益,並多次向同仁表示「即使有一天我不在了,基金會還是要繼續做下去,不用擔心錢的問題,我的錢都會留給基金會。」,藉此認定這是「死因贈與」契約,既然張榮發過世就該給付。至於10億元這個金額只是大略估算,要確定遺產總額再決定是否增加。

台北地院今日開庭時,遺囑執行人的律師證實共同帳戶的金額大於10億元,並表示李玉美已放棄特留分,沒資格參與本案;張榮發遺產的管理處分權屬於執行人,所以張國煒無法獨立參加訴訟。

基金會的律師也對張國煒母子能否成為本案的當事人有疑慮,請法院斟酌。至於調閱張榮發遺產案卷宗的理由,則是因為本案的「贈與物」是張榮發遺產,因此有必要調取。

李玉美委任律師不同意調取遺囑分割案的卷宗,認為這會侵害當事人的隱私。法官諭知8月27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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