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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湖命案震驚台日!14年前留日女學生雙屍案 催生「百合條款」

震驚台日的河口湖命案,檢警根據密友與媒體爆料查出,李碩彬涉嫌殺人詐保,目前檢警正全面清查有無其他被害女性。(圖/翻攝自當事人社群)

台籍女子井雲蓉日前赴日本河口湖旅遊卻在飯店內遭人殺害,李姓丈夫涉嫌與他人共謀犯案遭到羈押,事件引發台日社會關注,也讓國人在海外遇害後的補償制度再度受到討論。事實上,台灣現行境外犯罪被害補償制度,源自2012年兩名台灣女留學生在日本東京遇害的命案,當時家屬因法律未涵蓋境外犯罪而無法申請補償,最終促成2013年修法,建立俗稱「百合條款」的境外犯罪被害扶助制度。

回顧這起案件,2012年1月5日在日本東京語言學校就讀的台灣女學生林芷瀅與朱立婕,被發現陳屍宿舍內,兩人身中多刀不幸身亡。日本警方調查後鎖定同校台籍男學生張志揚涉有重嫌,並於同月9日在名古屋將他逮捕,未料張男在押解過程中在警車內自刎身亡。

兩名女學生慘遭殺害震驚台灣及日本社會,家屬除了痛失至親還得跨海處理後事。然而,當時台灣《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並未將一般境外犯罪案件納進補償範圍,即使兩名被害人具有台灣國籍,家屬仍無法申請遺屬補償金,在日本當地也未能獲得相關給付,讓境外犯罪被害人的保障問題逐漸受到重視。

民國102年4月時任立委林佳龍與律師、民間團體合作推動修法,盼能將國人在境外遭他人故意犯罪致死的案件納入扶助範圍,由於被害人林芷瀅的日文名字是「百合」,相關修法因此被稱為「百合條款」。

據了解,法條生效後林芷瀅的父母領到首筆境外扶助金20萬元,已全數捐給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並表示現在最重要的是將愛傳出去。

隨著犯罪被害保障制度改革,2023年《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更名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原本的境外犯罪被害「扶助金」也改稱「境外補償金」,金額仍維持20萬元。相較於國內犯罪致死案件的遺屬補償金180萬元,兩者相差9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