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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檳榔店女員工反指對方精神有問題 嘉義義警中隊長被判5年

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決在嘉義擔任義警中隊長的許姓男子5年徒刑定讞。(圖/本報系照片)

嘉義一名許姓義警中隊長在地方上經營檳榔攤及海產店。他4年前喝了酒後要求檳榔攤女員工開車載他,竟脅迫對方到汽車旅館性侵,許犯後還誣指被害人神經有問題,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許男5年定讞,另誹謗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部分已判刑確定。 

許姓男子在嘉義縣市各開設檳榔攤,許在2016年僱用被害女子在其所經營的檳榔攤工作,同年6月19日晚間,許酒後要求被害女子開車送他回家,先到嘉義市某處,途中又誆稱要回店裡,許最後自己開車將被害女子載往摩鐵。

許姓男子在汽車旅館對被害女子說如果不從,要讓被害女子及其配偶在地方不能生存,被害女子知悉許姓男子在地方有權有勢因而心生畏懼,而讓許姓男子得逞,被害女子將此事告知檳榔攤店長後,許竟故意誹謗她神經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