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直擊

山林女戰士1/遺產竟是一紙「租約」 農家女為弱勢奔走勇嗆林務局

財務會計專家鍾如云不滿家中祖傳地竟需要向政府「租借」,遂研究起法規,還為有同樣遭遇的老農討公道,多次進出林務局理論。(圖/張文玠攝)

從小在山林間長大的鍾如云(61歲),是財務會計專家,她自16歲離鄉北上謀生即很少接觸農事,直到務農的父親過世,家中10個兄弟姐妹無人承繼父業,她才和6妹聯合辦理繼承手續,這才知道她們家只剩下一紙租約,土地所有權早已歸政府,而且南部山區有很多和她相同遭遇的農民,從此她不計辛勞替農民討公道,多次為了農民和林務局官員對抗辯護。

鍾女說,日據時代山區土地清查工作只做到台中以北,之後日本人即戰敗退回日本,因此台中以南的山區平地人民幾乎都沒有土地證明,也因此被政府逐一收回國有,近年交由林務局主管,但林務局竟以林地租約迫使農民就範。

鍾女強調,林務局以《民法》為手段,不簽租約的林農,屬於《民法》上的「無權占用」,上法庭非輸不可,定讞後就會被裁定需拆屋還地及剷除農作物,這些離開祖先留下家園土地的農民往往欲哭無淚,也哭訴無門,林務局承辦人員一句話「依法院判決行使公權力」,就堵死農民所有的陳情作為。

鍾女對農民被林務局強迫拆屋還地的案子十分關心,指控林務局的公告根本就是謊言。(圖/讀者提供)

至於簽下租約的農民也有解決不了的問題,鍾女說,因為林務局的租約會規定山林地只能種植造林植物,凡是檳榔、茶樹、咖啡、果園,都是違反租約的農作,不准種植採收,農民如何生活?甚至就連住的地方也有規定大小,3、50坪對都市上班族來說或許不算小,但對山區農民而言,連放農具也不夠。

鍾女認為,政府奪取早先幾百年前就在此落戶耕作的農民土地,這是一種搶奪農民賴以為生的私產行為,導致長期以來農民一直飽受政府壓迫而無法安居樂業,但官員不為所動。

由於鍾女沒有機會直接面對決策者,只能找林務局的承辦人員,儘管她也知道作用不大,但她說:「告訴他們農民的痛苦與無奈,這些坐辦公室的人才會了解,而且他們可以向上級反映提出修法或放寬政策。哪有還在用50多年前的空照資料來判定農民耕作與否,卻不以農民的實際耕作情形作為依據?何況無論竹林、果林、木林或是雜樹林都是農民的先祖開墾耕作,所以才有今天的各種林貌。」

立委陳明文曾找林務局副局長廖一光與林農座談,但顯然大家並不買帳,鍾女說:「因為他們已經被騙了很多次。」(圖/讀者提供)

鍾女說著又取出一本林務局印製的宣傳手冊「務實放寬,林農換約不卡關」給記者看,她說:「還不卡關咧,哪個不被卡?哪個能順利換約?」「說不卡關,但限制條件一大堆」。

原來最近林務局向農民宣導務實放寬林農換約不卡關,鍾女說,「結果照樣是原來的條件設限,牽扯無法訂約都是一場騙局」,而且現在政府竟想用環團來卡關農民的權益,這就是政府不負責任,根本不想把土地還出來或是給農民承租的一種推托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