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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空姐請假過多遭資遣 法官:能否轉地勤?

長榮航空一名劉姓空姐,因1年只上班154天,遭長榮認為她蓄意曠職,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資遣。(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長榮航空一名劉姓空姐,因1年只上班154天,遭長榮認為她蓄意曠職,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資遣,但劉女認為請假有照流程,故提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高等法院7日開庭,法官詢問長榮律師「不能當空服員,可否轉地勤?」律師則回「地勤也很辛苦」。

劉女2011年起在長榮航空擔任空服員,但2016年以各種理由請假,1年只上班154天,長榮指出,劉女多次在排休日前後的原定上班日,在上班前即稱生病,用這個方式享受連續長假,且從信用卡刷卡紀錄來看,劉女稱病或藉口照顧父母而請家庭照顧假的日子,幾乎都是在逛百貨公司、看電影、吃大餐,甚至出去旅行,根本沒有休養、照顧父母。

據《聯合報》報導,劉女認為歷年考績、訓練成績皆符合規定,請假也有照流程申請,因此向長榮提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桃園地院原判劉女敗訴,但她再上訴,高等法院7日開庭,劉女委任律師主張解僱不合法,但法官表示本案重點為是否符合勞基法第11條「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長榮律師也回應「主、客觀皆認定劉女不能勝任」。

長榮律師指出,長榮空服員的班表都是上個月就公布,員工的特休也一併列入,但劉女都是要上飛機前臨時請假,備勤的同事被「抓飛」也相當不滿,法官詢問長榮律師「不能當空服員,可否轉地勤?」長榮律師則回應「地勤也很辛苦」,本案訂定11月18日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