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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砸2萬4鬆一下…驚見應召妹「這裡太黑」火全消 下秒用力做1事糗了

男大生砸2萬4鬆一下,驚見應召妹「這裡太黑」火全消。(示意圖/翻攝Pixabay)

楊姓男大生去年透過LINE約了一名陳姓應召女郎,雙方談妥以2萬4000元進行全套性交易,事後發現女方牙齒黑黑的,頓時興致全消,要求陳女返還2萬1000元遭拒後,竟用力搶走包包拿錢,遭依強制罪判處拘役20日、緩刑2年。檢警另查出,陳女當時是由楊姓馬伕載往飯店,因此依妨害風化罪提出公訴。

起訴書指出,楊男於111年4月26日晚間8時40分許,與陳女約定在北市某旅館性交易,代價為2萬4,000元,並先行給付報酬,惟男方臨時反悔,並認為僅須給付3,000元,要求還錢遭拒後,竟基於強制及傷害他人身體之犯意,以不法腕力拉扯並奪取陳女手持之皮包,從中取走2萬1,000元,並造成女方右手挫擦傷。

台北地院審酌,被告因與陳女發生糾紛,竟不思理性溝通解決,而以不法腕力拉扯並奪取告訴人手持之皮包後,從中取走新臺幣2萬1,000元,妨害告訴人對於持有皮包及其內財物之權利,所為實有不該,惟念被告犯後坦認犯行,並與告訴人達成調解,且已賠償完畢,依強制罪判處拘役20日、緩刑2年。

由於陳女報警提告,檢警深入追查後發現,陳女當時是由楊姓馬伕載往飯店,遂依妨害風化罪將楊男起訴。楊男到案後坦承,自己受僱於陳女,工作前一天會接到通知,擔任車伕時薪為300元,每天工作8小時。北院審酌,被告不思以合法途徑賺取錢財,竟受僱擔任「馬伕」協助賣淫,判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