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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因工傷慘斷4指…上訴後「百萬賠償變7萬」 農民爸怒炸法院宿舍

大陸湖南省永興縣的法院家屬社區18年前發生一起爆炸案。(圖/翻攝自微博)

大陸湖南省永興縣的法院家屬社區18年前發生一起爆炸案,造成1死2傷,3人均為法官,引發輿論譁然。警方查出,男子黃運財的兒子2002年因工安事故受傷,多根手指遭切除,原本裁定雇主應賠償人民幣30萬元(新台幣133萬元),上了法院賠償金卻驟減為1萬多元,黃父對法官心存怨恨,才會犯下爆炸案。

綜合陸媒報導,爆炸案發生後,湖南省公安廳、郴州市公安局和永興縣公安局聯合成立了專案組,經初步分析,認為這是一起有預謀的惡性報復事件。當時的2樓只有2戶人家,被炸死的法官曹華是其中一戶,另一戶則是一名羅姓退休司機,但羅男社會關係簡單,從不與人結仇,研判犯嫌目標極有可能就是曹華。

警方對曹華審理過的案件進行了分析,很快鎖定了嫌疑目標,是一個叫黃運財的農民。檢警查出,黃運財的家境不好,兒子黃虎15歲就輟學,跟著父親到鎮上的馬家三礦打工,負責控制礦區的絞車,2002年因意外切除了4根手指。永興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介入此事,認定黃虎為六級傷殘,裁定雇主應賠償30萬元。

大陸湖南省永興縣的法院家屬社區18年前發生一起爆炸案。(圖/翻攝自微博)

不過,馬家三礦的礦主對裁定結果不服氣,甚至認為黃虎故意自斷手指,意圖騙取巨額賠償金,反把他起訴到了法院。隨後,法院採納了雇主的提議,拒絕採用郴州市法醫鑑定中心和縣仲裁委員會的傷情鑑定結果,對黃虎的傷情進行了重新鑑定,最終僅判礦主須賠償人民幣1萬6706元(約新台幣7萬4116元)。

儘管黃家對判決結果提出上訴,卻因無法繳納上訴費被撤訴,後向檢察院提起抗訴,也不了了之。悲憤之下,黃運財決定報復,於是從礦山上偷取了炸藥,裝進紙盒後放在永興縣法院宿舍,釀成1死2傷悲劇。2006年7月10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黃運財爆炸罪成立,判處死刑,上訴後改判死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