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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尾鱸鰻》演員買佛牌爆紛爭 嗆女「偷吃、小王」

演員陳光前曾演出電影《大尾鱸鰻》。(圖/翻攝陳光前臉書)

資深本土藝人陳光前曾演出電影《大尾鱸鰻》,他日前跟林姓女子買泰國佛牌有紛爭,他在臉書發文,於林女照片寫「偷吃、小王」遭到林女提告,桃園地院表示,陳光前在台北發文,戶籍在新北,全案判決管轄錯誤,會移轉給台北地院。

判決書指出,陳光前跟林女因買佛牌起爭執,陳光前在北市住家,以暱稱「Jacky Chen」在臉書發文,「是要笑死誰啊?至少我不會淫人妻女笑呵呵就好!買佛牌聖物、戴佛牌聖物、還搞這檔事,還被罰跪耶!到底?」

陳光前還在林女與老公的合照上動手腳,在林女眼睛處製作「偷吃」、「小王」的文字照片。

法官表示,陳光前在北市住家發文,戶籍在新北市,並非被告本件犯罪地、住所、居所及所在地法院,檢察官誤向無管轄權之本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這是管轄錯誤判決,諭知移送於管轄即犯罪地、居所地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據了解,陳光前其實爭議不斷,他曾誣賴藝人陳冠霖上酒店不付錢,還說陳的老婆賣假佛牌,陳光前被陳冠霖夫妻告,法院判4個月,民事部分要賠50萬,加上登報道歉;陳買賣佛牌糾紛也不只一起,2019年他跟柳姓佛牌業者鬧不合,罵對方「花柳」、「性病」、「懶趴小」,陳光前挨告後,法院判他要賠柳男2萬元。同年,陳光前因不明原因從忠孝橋跳下,所幸被救起無大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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