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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綠側翼律師 藍黨團酸賴中強抹紅在野黨前應先問沈伯洋

國民黨團批評賴中強是綠營側翼,但卻完全不做功課就亂抹紅在野黨,圖為海巡署在外島水域檢查船隻是否有走私(圖/報系資料照)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陳永康提案修改兩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訂「外離島禁止、限制水域」由海洋委員會公告,司法行政事項及兩岸協議事項,則依現行兩岸條例辦理」,卻被黨團口中的綠營側翼律師賴中強指責,涉及矮化主權、逃避國會監督,揚言要用大罷免給藍委教訓。

對此,國民黨團今日回應,「敬告賴中強大律師」,在抹紅藍營前請先去問問「紅孩兒」沈伯洋,他家到底賺了多少紅錢?為何老爸的公司登記寫「中國台灣」?是不是被矮化,是不是紅色商人?請賴中強要不要先回應一下?

黨團強調,藍委此次提案修法,符合長期以來藍綠中央執政基於兩岸現狀的執法狀態、更符合「兩岸條例」現行規範,不要為了大惡罷只會抺紅、抺黑在野黨,卻連最基本的法律原則都搞不清楚!

黨團說明,提案修法是基於歷史因素及外離島禁止、限制水域兩岸治理權責有所重疊。陳永康委員提案中明確指出,1989年起金門、馬祖相關水域管轄權已由國防部轉移至海委會(海巡署)。中央政府兩次(93年及107年)修正外離島禁止、限制水空域管制範圍,也全部都是在民進黨執政時期公告施行,而將外島禁限水域執法由國防部改為海巡署執行,更是民進黨政府長期執行政策。

國民黨團指出,藍委提出修法後,包括國防部、海委會都曾在今年四月立院舉行的公聽會中公開表示,不堅持由何部會掌管相關法規。國民黨團因此要請問賴中強,出來抺紅在野黨之前,要不要先與民進黨政府對好口供?

國民黨團表示,賴中強為了大惡罷,惡意將符合現行執法實況的修法,抺紅成矮化主權,又說修法逃避國會監督。但回顧民國88年,政府公告第一批領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外界線,從未公告金、馬、南沙群島屬領海基線範圍,就是基於兩岸現狀及《兩岸條例》的制度性安排。此次《兩岸條例》第二十九條修法將「外離島周邊水域司法行政事項及與大陸地區協議事項,依兩岸條例第四條至第五條之二辦理。」完全依法依規,尊重兩岸現狀,捍衛國家主權。

黨團說,依《兩岸條例》第五條至第五條之二條規定,兩岸間必須經行政院同意或行政院授權,否則不得簽署公權力或政治議題協議。所有兩岸協議都在中央政府監督及授權下始得進行,請問賴中強,這次修法,有那一條規避「中央政府」監督?第五條之三僅規範「兩岸簽署政治性協議」的國會審議程序。這真的很難懂嗎?

國民黨團也酸賴中強,當側翼也要認真點,出來抺紅、抺黑前請先把法條搞清楚!如此清楚的修正內容如果都讀不懂,請問律師執照真的是自己考的嗎?

賴中強是「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該民團曾發起反對在野黨推動國會改革法案行動,在立院外接連抗議,他日前在臉書發文,要透過大罷免恢復正常國會,終結「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民眾黨立委黃國昌體制」,還指傅黃兩人決定一切,不是民主,而是「父皇極權體制」,但也引發外界議論,藍營指出傅、黃都是在野黨立委,有何能力推動台灣極權體制,酸他會不會批錯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