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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遭判20年監禁!被控遊說外國制裁陸港官員、煽動市民上街

壹傳媒創辦人、《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中)。(圖/達志/美聯社)

壹傳媒創辦人、《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因涉及《香港國安法》案件,於9日上午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接受判刑。案件歷時156天審訊,法院最終裁定黎智英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共3項罪名成立,並判處黎智英監禁20年,其中18年須與其早前涉及的欺詐案分期執行;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則被判罰款345萬元。其餘被告亦在同日被判刑,當中包括早前已認罪的6名《蘋果日報》高層及「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與陳梓華。

據《香港01》報導,控方指控,黎智英被指利用其國際人脈網路,在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透過名為「重光團隊」的組織,積極遊說多國政界人士,促請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實施制裁。同時,他亦被指利用旗下《蘋果日報》平台,煽動市民上街示威及對抗政府,違反《香港國安法》。

法院在量刑時指出,黎智英被認定為串謀與外國活動人士及政治人物接觸、促請外國對中港實施制裁的「主腦」,情節屬「嚴重」,量刑區間可達10年至終身監禁。

黎智英於2020年8月首次被捕,並於去年12月15日被裁定相關罪名成立。他在庭上否認所有控罪,形容自己是遭北京迫害的「政治犯」。現年78歲的他,長期公開批評中國共產黨,其案件在國際間引發高度關注。

目前外界憂慮黎智英的健康狀況,指出他患有心悸與高血壓等問題,家人、律師、支持者及前同事則警告,若長期監禁恐對其生命構成威脅,甚至可能死在獄中。

判刑當日上午,法院外戒備森嚴。清晨8時15分起,警方開始搜查排隊人士物品,包括香港社會運動分子「女長毛」雷玉蓮等人,在進入排隊隊伍前亦需接受搜身。8時24分,相信載有被告的囚車抵達西九龍法院,其後再有囚車於9時25分抵達。

10時,法官杜麗冰進庭,提醒在場人士須遵守法庭禮儀,如有騷擾將被要求離場,並表示判刑理由書共47頁,毋須全文宣讀。當宣判結果公布後,有公眾人士輕聲發出「嘩」的感嘆。

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前左)、黎智英妻子李韻琴(前右)。

黎智英身穿米色外套出庭,精神尚可,面露笑容,不時向旁聽人士單手作揖致意。其妻李韻琴、2名兒子黎見恩與黎耀恩到庭旁聽,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亦現身支持;被告之一陳沛敏的丈夫、《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也到庭。

最終,同案其餘被告的刑期如下:陳梓華判囚6年3個月,李宇軒判囚7年3個月;前《蘋果日報》行政總裁張劍虹判囚6年9個月,前總編輯陳沛敏判囚7年;羅偉光與林文宗各判囚10年,馮偉光判囚10年,楊清奇判囚7年3個月。

國際輿論方面,黎智英案持續引發西方政要的關注與批評。像是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與英國首相施凱爾(Keir Starmer)均曾公開提及該案。

據知情人士透露,施凱爾上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晤時,曾詳細提出黎智英案,英國國家安全顧問鮑威爾(Jonathan Powell)與中國外交部長王毅亦在場。施凱爾其後向英國國會表示,他已呼籲中方釋放黎智英,並稱外交大臣正與黎的家屬保持聯繫。川普亦曾於去年10月與習近平會面時提及相關議題。

多名西方外交官向《路透社》表示,針對黎智英可能獲釋的外交談判,或將在判刑後視乎其是否提出上訴而展開。總部設於紐約的非營利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亞太區主任馬麗怡(Beh Lih Yi)批評,黎智英的審判從一開始便是1場「鬧劇」,顯示香港原應保障新聞自由的法律遭到蔑視。

然而,北京方面則強調,黎智英已獲得公平審判,所有人均在《香港國安法》下獲得平等對待,並指該法實施後已恢復香港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