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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市查違規廣告196件開罰2673萬 食品違規最多

衛生局宣導食品廣告不得涉及療效或誇大宣稱,呼籲民眾提高警覺。(圖/嘉義市政府提供)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4年度違規廣告稽查成果,共查獲食品、化粧品、醫療器材及一般商品違規案件196件,裁罰金額合計新台幣2,673萬8,000元,其中以食品類違規最多。

衛生局指出,食品違規廣告達103件,裁罰新台幣1,724萬8,000元居冠;其次為化粧品73件、裁罰新台幣689萬元;醫療器材14件、裁罰新台幣80萬元;一般商品6件、裁罰新台幣180萬元。

進一步分析違規來源,電視廣告107件(54.6%)為最大宗,其次為網路81件(41.3%),電台8件(4.1%)居第三。違規類型則以宣稱「皮膚美容」71件(36.2%)最多,其次為「與事實不符或證據不足」19件(9.7%),以及「骨骼肌肉」與「減肥瘦身」各17件(8.7%)。

衛生局提醒,食品及化粧品廣告不得有虛偽或誇大情形,違者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新台幣400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醫療效能宣稱,罰鍰提高至新台幣60萬元以上、新台幣500萬元以下,呼籲業者務必依法辦理。

同時也提醒民眾,若廣告出現如「細胞修復重生」、「回春30歲」、「清除血管毒素」、「睡覺就變美」等誇大或涉及醫療效能用語,應提高警覺,並遵守「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的「五不」原則,以保障自身健康與消費權益。